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声明制度2

目录

原标题:信息对称理论优化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声明制度的研究

来源:品牌与标准化      2021年2期   

  2.1.2 产品标准备案或者声明要在产品标准制定后30日内实施
  无论是备案制度,还是公开声明制度,企业应在制定出产品标准后的30日内进行备案或者是公开声明。备案制度要求企业将产品标准相关资料在标准制定后的30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而公开声明制度要求企业在产品标准制定后的30内,要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内,将产品标准进行公开声明。
  2.1.3 3年有效期
  备案制度与公开声明制度中都规定了企业备案、公开声明的标准有效期为3年,是从企业产品备案、信息平台中公布的时间为起始至到达3年有效期为止,并且在快到达3年有效期的前30天内实施备案、信息平台公布重新办理的过程。若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重新办理,前一次办理的结果会进行注销。
  2.2 不同点
  2.2.1 具体形式存在差异化
  在备案制度中,企业要进行产品标准备案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详细材料,还要将材料上交至相关部门进行申请,相关部门对企业申请进行审核,材料内容满足条件要求后,会在十日内完成相应的备案工作;公开声音制度是企业发布产品标准后,进入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将产品标准进行公开声明,企业自由输入相关数据信息。
  2.2.2 责任主体存在差异化
  备案制度中是由相关部门对企业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达到条件要求的企业,才能进行后续备案的工作,相关部门对备案产品的后续问题具有相应责任,若产品发生问题是由政府承担;公开声明制度的责任主体与备案制度相反是由企业负全责,而政府相关部门起到的是监督作用,企业要在信息平台中公布产品标准信息,全过程由企业自主完成,如果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是由企业自主承担。
  2.2.3 消费者知情权存在差异化
  在备案制度中,企业上交产品标准相关材料后并通过审核后,材料放置于相关部门内形成档案,而未将档案向消费者进行公示,消费者只能盲目选择相关产品,想要查询相关标准无处可查;公开声明制度中,企业需要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中将标准信息进行输入,消费者可通过信息平台中进行查询,能够为购买产品时根据平台中查询的标准进行选购。
  2.3 备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2.3.1 责任主体未明确
  备案制度在实践应用后,表现出较多不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特别是责任主体未明确的问题,体现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为事前审查的行为,产品质量优劣的全责由政府承担,对企业主体责任进行了大量弱化,导致责任主体发生转移引发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问题。企业是产品生产的主体,产品标准也是由企业制定并在市场中进行流通,责任主体应由企业承担,而政府相关部门应承担起监督的职责,对企业的生产行为进行审查,保证企业生产出的产品达到标准化要求。因此,备案制度责任主体不明确问题阻碍了企业健康发展。
  2.3.2 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在备案制度中,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过程只是单纯应用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内容为监督目标,未对企业实际生产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企业生产中因缺乏强有力的监督管理过程,可以随意更改产品标准内容,导致产品质量下降并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权益,造成企业发展不健康,进一步影响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2.3.3 随意更改产品标准引发市场混乱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下,企业数量与产品数量呈现出逐渐增多的趋势,部分小企业会因国家、地方制定的产品标准较高而产生不良行为,由于自身生产的产品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会钻备案制度中的漏洞而对标准名称进行更改,达到备案条件要求后进入市场。在质量不高的产品进入市场后,对达到质量标准的企业产生冲击,造成市场混乱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与企业的健康发展。
  2.4 公开声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在备案制度存在各种不足有效挖掘后,国家颁布了公开声明制度,让企业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标准的公布,虽然解决了备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在运行中也存在着较多问题制约着公开声明制度的良好发展,表现在:在搜索时缺乏便捷性;企业输入的标准信息未达到全面性要求;输入的标准信息具有较高的专业性,消费者不能准确理解;企业进行的自我声明存在不规范的现象。
  3 运用系统工程方法优化企业产品标准公开声明制度的措施
  3.1 解决搜索缺乏便捷性的措施
  输入需求:针对搜索缺乏便捷性的问题,应利用信息技术进行有效改进,要求技术人员利用自身的专业能力、积极学习先进的信息技术,针对缺乏便捷性的问题进行网站重新设计。
  3.2 需求分析与优化方案
  3.2.1 需求分析
  利用系统工程方法对信息平台的优化需求进行分析,可通过系统研究、技术评估、运行分析三个环节,对具体运行目标进行有效分析,进而获取到可行性的平台优化方案。首先,系统研究。信息平台建设的需求是实现企业能够在平台中达到自我声明公开的目的,而政府要达到简政放权的效果,社会公众要参与到平台建设中,并与政府、第三方机构对企业声明的产品标准进行监督,实现企业产品标准化管理的效果有效提升,进而达到保障消费者权益的目的。平台运行的目标是在不损害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应用最小的成本完成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信誉;政府要对企业产品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管;公众能够从信息平台中掌握产品标准信息,并对企业生产进行有效的监督。其次,技术评估。政府可以利用信息平台对企业公布的标准进行监督,并根据标准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平台中进行公示;消费者可在信息平台中通过查询技术了解产品标准,实现监督企业产品质量的目的,并将自己的监督结果在平台中进行反馈。最后,运行分析。信息平台中应增加用户类别,包括企业、政府、第三方机构、公众四类人群。四类用户都可以在信息平台中进行数据上传、信息反馈,需要四类人群在平台中进行登录后操作。操作权限存在着不同,企业与政府可以登录平台,而第三方与消费者只能对信息进行浏览;加大了消费者监督职能,以往平台中的政府管理职能只是登记公开产品标准的企业信息,而未对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公开惩罚制度。通过增加第三方机构后,可以对公开的标准进行有效解读,能够让消费者理解标准内容,进而掌握产品质量,并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在信息平台中反馈。
  3.2.2 优化方案
  根据上述需求创建出如下四个方面的优化方案:第一,增加用户。可根据需求创建出四类用户,包括企业用户、政府用户、第三方机构用户、消费者。第二,向所有用户统一公开信息内容,包括产品标准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技术指标三方面相关数据信息。第三,增加第三方机构。第三方机构涉及到标准化机构、检测机构,应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专家与标准化人员,创建出标准专家库,并对企业输入的产品标准各项数据进行解释说明,比如技术指标等。第三方机构对企业产品标准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信息平台。第四,加大政府与消费者監督职能。第三方机构专业人员将企业公开的标准进行解释说明,让消费者在查询时可以产生正确的理解,并根据标准对产品进行监督并在平台中反馈;政府应根据企业上传的标准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检查,如果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应责令整改,若情况严重者要实施关闭的措施。通过加强政府与消费者的监督职能,促进企业生产过程达到标准要求。
  4 结语
  综上所述,公开声明制度在运行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应站在信息对称理论进行优化,实现消费者了解产品标准并对企业进行监督,政府也应发挥监督职能加大检查力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桂浦.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人力资源招聘工作分析与研究[J].环球市场,2020(13):76.
  [2] 武明虎,万其轩,赵楠.基于契约理论的移动众包网络长期激励机制研究[J].湖北工业大学学报,2020(2):28-31+36.



素材来源于网络,认准啦(RenZhunLa.com)为执行以上标准的产品提供推介展位,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