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标准 reference to standards

提及一个或多个标准,以代替规范性文件中的详细条款。

注1:引用标准可以是注日期引用、不注日期引用或普遍性引用,同时可以是惟一性引用或指示性引用。

注2:涉及最新技术水平或公认的技术规则的更普遍性的法律条款可以引用标准,也可以直接规定技术内容。

[来源:GB/T 20000.1—2014,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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