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效面积(给定方向天线的) (total) effective area (of an antenna for a given direction)
在给定方向,接收天线端的有用功率与从该方向入射到天线的平面波的功率通量密度之比。
注1: 平面波的极化与天线的极化匹配。
注2: 如方向未给定,则指对应于天线端最大有用功率之方向。
注3: 总有效面积是天线的任何两正交极的部分有效面积的总和。
注4: 在自由空间, 当天线用于接收对, 在给定方向的有效面积A。和该天线用于发射时, 在给定方向的绝对增益G₁的相互关系由公式(2)表示:
式中:
λ——波长。
注4:当口面照射函数中的幅度和相位都是均匀的,且给定方向与口面垂直,则无损耗天线的口面的总有效面积等于它的几何面积。
[来源:GB/T 14733.10-2024, 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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