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9462-2004 《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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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基础信息

  • 标准号:GB 19462-2004
  • 标准中文名称: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
  • 标准英文名称:Environment protect requirements of copying mchines--Environment protect requirements of electrostatic process copier

国家标准《复印机械环境保护要求 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由604-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归口,委托TC147(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主要起草单位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本标准修改采用ITU国际标准:RAL-UE 62:1998。采标中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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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GB 19462-2004
发布日期
2004-03-04
实施日期
2004-12-01
废止日期
2017-03-23
标准类别
环保
中国标准分类号
N47
国际标准分类号
37.100.01
37 成像技术
37.100 印制技术
37.100.01 印刷技术综合
归口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复印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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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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