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7000.217-2008 《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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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基础信息
- 标准号:GB 7000.217-2008
- 标准中文名称: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 标准英文名称:Luminaires - Part 2-17: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 Luminaires for stage lighting,television,film and photographic studios(outdoor and indoor)
国家标准《灯具 第2-17部分:特殊要求 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由339(工业和信息化部)归口。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施晓红 、於立成 、陈超中等 。全部代替GB 7000.15-2000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598-2-17:1984+A2:1990。采标中文名称:灯具 第2部分:特殊要求 第17章:舞台灯光、电视、电影及摄影场所(室内外)用灯具。
- 标准号
- GB 7000.217-2008
- 发布日期
- 2008-12-31
- 实施日期
- 2010-02-01
- 全部代替标准
- GB 7000.15-2000
- 标准类别
- 安全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K72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9.140.40
29 电气工程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29.140.40 照明设备 - 归口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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