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 006—2018 基于物联网的共享充电宝应用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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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 006—2018 |
中文标题 | 基于物联网的共享充电宝应用系统 总体技术要求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90 其他互联网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18年08月14日 |
起草人 | 倪志刚、王云峰、王晨光、李建平、邱耀文、黃偉雄、温奇昊、唐建峰、徐志华、施培宏、陈俊洲 |
起草单位 |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高新技术企业联盟、深圳市前海电格科技有限公司、通天地智能产品有限公司、深圳市通天地港普貿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唐智启有限公司、希乐文化投资发展(深圳)有限公司、骏贸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传美流动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共享充电宝应用系统是基于终端、网络、平台三层架构的物联网应用系统。 基于物联网共享充电宝应用包括以下功能实体: ——企业应用平台:实现共享充电宝应用中用户管理、充电宝管理、计费管理、资金管理、信用管理、大数据管理、增值业务管理等功能,并能提供用户服务等功能的平台。该平台部分功能可通过业务支撑平台辅助完成计费等相关业务功能。 ——业务支撑平台:用于实现签约、计费和结算的平台,该平台与企业应用平台可为同一个实体。 ——政府监管平台:用于管理部门对共享充电宝业务和服务进行监管的平台,该平台与企业应用平 台之间通过专用接口进行数据交互。 ——第三方应用平台:由第三方机构或组织运营,为共享充电宝企业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平台,该平 台与企业应用平台之间通过专用接口进行数据交互。 ——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络:用于用户智能终端或共享充电宝与企业应用平台等进行数据通信的网 络,如 2G、3G、4G 网络等。 ——蜂窝物联网:用于共享充电宝与企业应用平台等进行数据通信的网络。 ——用户智能终端: 用于识别共享充电宝唯一身份标识,与企业应用平台通过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 络进行数据通信的终端。该终端主要基于用户智能终端并装载应用程序客户端,可以实现用户 注册、用户借用充电宝、电子支付、用户反馈、资金管理及行程管理等功能。 ——共享充电宝:用于多人共享使用的充电宝,具备智能充电宝装置,可实现定位、通信、电源管理、高溫报警等功能,通过公众蜂窝移动通信网或蜂窝物联网与企业应用平台进行数据通信。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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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通信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85943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秉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17号 | 邮编 : 1001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