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CM 1323—2019 中医药临床研究数据监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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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CM 1323—2019 |
中文标题 | 中医药临床研究数据监查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实施日期 | 2019年09月12日 |
起草人 | 王忠、申春悌、陈启光、陈炳为、党海霞、刘骏、张力、邹冲、钟成梁、于亚南、黄举凯、刘琼 |
起草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临床基础医学研究所、东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省中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临床研究数据监查是独立于临床研究组织者、申办者/发起者和研究者之外的专家组持续监查受试者安全性在内的各种风险,审查评估安全性或有效性累积数据的技术过程,是保护受试者安全,保证临床研究科学性的关键措施,已成为国际上大规模、多中心、高风险的临床研究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国内临床研究中建立临床研究数据监查体系尚未得到广泛的推进。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越来越多中医药临床研究的开展,中医药临床科研正逐渐从传统的经验总结向寻求循证医学证据方向转变,在此过程中,迫切需要建立一系列的操作规范,以不断完善中医药临床科研方法学。同时,中药成分复杂,导致临床疗效多表现为“多作用靶点、低效应强度”,因而导致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呈现较多的测量偏倚,如何保证数据的准确、完整,提高中医药临床研究的质量和水平,是中医药临床研究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中医药临床研究中引入国际通用的全过程、全覆盖、全跟踪的动态临床研究数据监查方法,并推动在中医药临床研究中的广泛应用,对于建立完整的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使中医药临床研究质量尽早达到国际水平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本规范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参照国际临床研究数据监查委员会操作的规范、技术要求与方法,结合中医药临床研究特点与现状,提出开展中医药临床研究数据监查委员会的技术要求与规范,指导在中医药临床研究中规范开展数据监查委员会工作,为全面提升我国中医药临床研究的质量和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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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华中医药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255-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曹正逵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中华中医药学会 | 邮编 : 100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