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DERM 2004—2019 胸痛中心(标准版)再评估标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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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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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DERM 2004—2019 |
中文标题 | 胸痛中心(标准版)再评估标准 |
英文标题 | Chest pain center(standard hospital) reaccreditation criteria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C05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1 医院 |
发布日期 | 2019年10月31日 |
实施日期 | 2019年12月02日 |
起草人 | 霍勇、葛均波、向定成、方唯一、颜红兵、陈纪言、王伟民、王乐丰、于波、王焱、苏晞、曲新凯、傅向华、黄岚、张瑞岩、王景峰、刘斌、李建平、葛雷、李丽君、郑杨、刘健、伍贵富、袁祖贻、徐亚伟、李国庆、万征、朱莉、聂绍平、李保、荆全民、蔡琳、陈韵岱、陈玉国、李浪、关怀敏、姜铁民、秦伟毅、范觉新、杨丽霞、董少红、余宏伟、刘惠亮、刘峰、丛洪良、李春洁、卢一郡、韩冰、孙玉红、马依彤、程晓曙、陈茂、张钲、王建安、贾绍斌、马礼坤、石蓓。 |
起草单位 | 心血管健康(苏州工业园区)研究院、解放军广州总医院、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胸科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厦门大学附属心血管病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东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泰州市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沈阳军区总医院、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武警部队后勤学院附属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解放军昆明总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武警总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苏州九龙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心医院、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总医院、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宁夏医科大学附总医院、安徽省立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胸痛中心评估到期后的再评估要求,再评估流程、方法和内容,再评估结论。 本标准适用于已通过胸痛中心首次评估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胸痛中心的再次评估工作。 |
主要技术内容 |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缩略语 5再评估要求 6再评估流程、方法和内容 7再评估结论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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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医学救援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第4862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教育培训 成果推广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宗浩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69号武警总医院行政楼6层 | 邮编 : 1000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