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H 0301—2018 工业除尘系统清洗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H 0301—2018 |
中文标题 | 工业除尘系统清洗服务规范 |
英文标题 | Clean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industrial dedusting system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10 工业服务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1 清洁服务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10日 |
实施日期 | 2018年12月20日 |
起草人 | 田亚、黄一迅、田亮、吴颀、刘焕林、黄斌、杨志红、李畅、肖力力、刘兴静 |
起草单位 | 长沙亚欣电器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亚欣环境科技(湖南)有限公司、长沙衡德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除尘系统清洗服务的服务准备、现场检查与准备、服务、服务档案管理、专业清洁服务机构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除尘系统的清洗。 本标准不适用化工、采矿、隧道、烟花炮竹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场所用除尘系统。 |
主要技术内容 | 1.清洗后,除尘系统清洗范围内的设备设施90%以上面积应可见系统构件原本的材料色。 2.100mm2的清洗表面上直径为5mm~10mm的残留污垢点三次取样平均值应不多于2个,直径5mm以下的残留污垢点三次取样平均值应不多于5个。 3.湿式除尘系统水质清洁,池(箱)内无沉积泥浆。 4.风管、排气筒内残留尘粒量应在1.0 g/m2 以下。 5.洗净率的测定方法采用目视法检查除垢情况。 6.含尘量采用GB 19210-2003称质量法进行检验。 7.如所处环境无特别要求,除尘系统消毒后,其自然菌去除率应大于90%,风管内表面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应小于100 CFU/m2,且致病微生物不得检出。 8.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噬肺军团菌、β-溶血性链球菌应按照WS 394中的检验方法检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湖南省环境卫生清洁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300003216832600 | 发证机关 | 湖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政策宣传、调查研究、决策建议、咨询服务、人才培训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周铁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9号长城万富汇金座5楼5016室 | 邮编 : 41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