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DNX 035—2020 勇福富硒香米-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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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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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DNX 035—2020 |
中文标题 | 勇福富硒香米 |
英文标题 | Yong Fu selenium-enriched scented ric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22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0年05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6月19日 |
起草人 | 熊桂华、邓正春、赵正林、王朝晖、吴仁明、张忠武、张平喜、郑文凯、杨才兵、汤勇、李飞翔、夏梨芳、蔡琴、叶邦兴、陈志兵、刘国平、郑瑛、王中美、杜云、杨朝喜、伍志明、刘丽平、刘建军、邓家惠、秦佳婷。 |
起草单位 | 湖南勇耀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春露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常德市农学会、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市农业农村局、常德市农林科学研究院、常德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常德市老科协农业分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勇福富硒香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储存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勇福富硒香米质量要求。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质量要求 4.1 质量指标 勇福富硒香米是用指定的香型、籼型、富硒、优质稻谷品种加工而成,质量应符合GB/T 1354优质大米一级质量指标。质量指标见表1,其中碎米、加工精度、垩白度和品尝评分值为定等指标。 表1 勇福富硒香米质量指标 品种 勇福富硒香米(籼米) 等级 一级 碎米 总量(%) ≤10.0 其中:小碎米含量(%) ≤0.2 加工精度 精碾 表1(续) 垩白度(%) ≤2.0 品尝评分值(分) ≥90 直链淀粉含量(%) 13.0~18.0 水分含量(%) 14.5 不完善粒含量(%) ≤3.0 杂质限量 总量(%)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 黄粒米含量(%) ≤0.5 互混率(%) ≤5.0 硒含量 按GB 5009.93的方法测定(mg/kg) ≥0.15 色泽、气味 正常 4.2 安全指标 规定勇福富硒香米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以确保勇福富硒香米质量安全。安全指标见表2。 表2 勇福富硒香米安全指标 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含量(mg/kg) 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含量(mg/kg) 无机砷(以As计) ≤0.15 铅(Pb) ≤0.20 镉(Cd) ≤0.20 杀螟硫磷(fenitrothion) ≤1.00 三唑磷(triazoophos) ≤0.05 乐果(dimethoate) ≤0.05 毒死蜱(chlorpyrifos) ≤1.00 草甘膦(glyhosate) ≤1.00 丁草胺(butachlor) ≤0.50 杀虫双(bisultap) ≤0.20 噻嗪酮(buprofezin) ≤0.30 氰化物(cyanide) ≤0.03 黄曲霉毒素B1 ≤0.005 注: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4.3 卫生要求 4.3.1 按食品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3.2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4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5 检验方法 5.1 平均长度检验 随机取完整米粒10粒,平放于黑色背景的平板上,按照头对头、尾对尾、不重叠、不留隙的方式,紧靠直尺排成一行,读出长度。两组两次试验误差不应超过0.5mm,求其平均值再除以10即为大米的平均长度。 5.2 碎米含量检验 按GB/T 5503的规定执行。在碎米、大碎米称重前,把长度大于完整米粒四分之三的米粒拣出。 5.3 加工精度检验 按GB/T 5502的规定执行。 5.4 杂质与不完善粒含量检验 按GB/T 5494的规定执行。 5.5 垩白度检验 按GB/T 1354的规定执行。 5.6 水分含量检验 按GB 5009.3的规定执行。 5.7 黄粒米含量检验 按GB/T 5496或GB/T 35881的规定执行。 5.8 互混率检验 按 GB/T 5493的规定执行。 5.9 色泽与气味检验 按 GB/T 5492的规定执行。 5.10 品尝评分值检验 按 GB/T 15682、LS/T 1534的规定执行。 5.11 直链淀粉含量检验 按 GB/T 15683的规定执行。 5.12 净含量检验 按 JJF 1070的规定执行。 5.13 无机砷检验 按GB 5009.11的规定执行。 5.14 铅检验 按GB 5009.12的规定执行。 5.15 镉检验 按GB 5009.15的规定执行。 5.16 杀螟硫磷、三唑磷、乐果、毒死蜱检验 按GB 2763的规定执行。 5.17 草甘膦检验 按NY/T 1096的规定执行。 5.18 丁草胺检验 按GB/T 5009.164的规定执行。 5.19 杀虫双检验 按GB/T 5009.114的规定执行。 5.20 噻嗪酮检验 按GB/T 5009.184的规定执行。 5.21 氰化物检验 按GB 5009.36的规定执行。 5.22 黄曲霉毒素B1检验 按GB 5009.22的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与分样 按 GB/T 5491的规定执行。 6.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 GB/T 5490的规定执行。 6.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6.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按4.1的规定进行检验。 6.5 型式检验 按第4章的规定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1) 新产品投产; 2) 产品投产后,当原料、工艺、装备有较大改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3)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 4) 连续生产三年; 5)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 6) 国家有关质量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 6.6 判定规则 6.6.1 凡不符合GB 2715及国家卫生检验和植物检疫有关规定的产品,判为非食用产品。 6.6.2 加工精度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判为非一级勇福富硒香米。 6.6.3 不是用指定的香型、籼型、富硒、优质稻谷品种加工、或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表1要求的大米,判为不合格勇福富硒香米。 6.6.4 有一项指标超过表2要求的大米,判为不合格勇福富硒香米。 7 包装标签 7.1 包装 7.1.1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食品安全要求。 7.1.2 若采用包装袋,则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 7.2 标签 7.2.1 包装大米的标签标识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应标注勇福富硒香米、等级、商标、产地、净含量、出厂日期、保质期及蒸煮方法。 7.2.2 外包装物包装储运标识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7.2.3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状况下的质量。 7.2.4 勇福富硒香米建议标注最佳食用期(品尝评分值为产品最佳食用期内数值)。 8 储存运输 8.1 储存 包装产品应储存在清洁、干燥、防雨、防湿、防虫、防鼠、无异味的合格仓库内,不得与有害物质或含水量较高的物质混存。 8.2 运输 应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大米,运输过程中应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8.3 保质期 在满足上述包装、运输、储存条件下,普通包装保质期3个月,真空包装保质期12个月。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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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常德市农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30700B908208292 | 发证机关 | 常德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学术研讨、技术推广、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邓正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818号(市第一人民医院东二栋二楼) | 邮编 : 4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