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SA 1090—2020 电视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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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ESA 1090—2020 |
中文标题 | 电视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actory in televisio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95 视听设备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20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6月20日 |
起草人 | 杨檬、杨宇涛、李胡升、张曼华、孙言丽、郅慧、潘志强、王军、孙彦竹、范国新、王昕、程怡、李伟军、刘志均、辛承科、冯晓曦、刘丽、朱保华、刘莉、张利利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TCL王牌电器(惠州)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多媒体有限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电视机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原则、方法、指标体系及要求、程序和报告等。 本标准适用于对具有电视机产品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进行评价。 工厂生产的电视机产品包括适用于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以地面、有线、卫星或其他模拟、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平板电视,包括但不限于液晶电视(LCD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OLED电视)等平板显示电视;也包括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音视频设备。 生产其他类型电视机产品的工厂可参照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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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81XW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指导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国际合作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志宏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 邮编 : 1000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