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EAA 0011.3—2020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3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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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HEAA 0011.3—2020 |
中文标题 |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3部分:房间空气调节器 |
英文标题 | Safe service life for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3: Room air conditioner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K 09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06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1月06日 |
起草人 | 姜风、邱向伟、鹿红伟、付裕、白韡、熊军、刘春慧、丁国良、袁雅青、李金波、张浩、戚文端、郑崇开、张明杰、杜威、张天顺、王雷、窦艳伟、邵光达。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TCL空调(中山)有限公司、上海海立电器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上海交通大学。 |
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房间空气调节器(以下简称:空调器)安全使用年限的定义、要求、评价方法、提醒信息等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制冷量14000W及以下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包括分体挂壁式、分体落地式、分体嵌入式、分体吊顶式、窗式、移动式空调器。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安全使用年限要求 4.1生产者(制造商)应对其设计制造后的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说明。 4.2生产者(制造商)应按照第6章的要求注明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 4.3 生产者(制造商)应具有对既往销售的类似规格空调器(结构、材料、关键零部件、生产工艺等基本一致)的危险源、安全故障、安全使用年限计算的统计和分析数据等可溯源资料。 注:1. 安全使用年限的计算(或推算及验证)方法可参考附录A。 2. 危险源分析可参考附录B的形式予以列表。 4.4 空调器的安全使用年限为10年。 安全使用年限从空调器的生产日期计起,并连续计算。 4.5 空调器经生产者(制造商)指定的专业人员按照GB 8877、GB 17790的要求进行安装、移机、维修,并符合生产者(制造商)使用说明要求,则安全使用年限连续计算。 4.6空调器经非生产者(制造商)指定的人员进行安装、移机、维修,则安全使用年限将在安装、移机、维修时终止。 5. 空调器正常使用条件 5.1 空调器的正常使用条件见表1: 5.2 空调器安全使用年限的计算(或推算及验证)应按照表1设定相关参数。 6.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6.1生产者(制造商)应参考GB/T 5296.2第7章和第8章要求明示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6.2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应出现在空调器室内机明显可见位置上,并具有耐久性,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安全使用年限; b) 产品安全使用年限的提醒信息: “在高温/高湿/高盐等严酷气候环境下安全使用年限会缩短。” “该产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后仍然使用,由于年久老化可能出现漏电、起火、机械危险等安全隐患,建议用户适时更换。” 6.3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应采用样式1和样式2的一种或者两种进行呈现(见图1、图2)。 a) 采用样式1时,仅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b) 采用样式2时,可放大、缩小或者调整排版。 6.4 安全使用年限应在空调使用说明中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至少应包括:执行的标准号、空调器安全使用年限的计起时间说明及查询方式、正常使用条件、安全故障模式及危险源分析、超出安全使用年限后仍使用该产品可能导致的事故、安全使用年限终止计算的说明。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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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4198U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姜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709室 | 邮编 : 10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