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HEAA 0011.4—2020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4部分:家用燃气灶-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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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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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HEAA 0011.4—2020 |
中文标题 | 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 第4部分:家用燃气灶 |
英文标题 | Safe service life for household electrical appliances Part 4: Domestic gas stov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1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Y 68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6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06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1月06日 |
起草人 | 姜风、吴伟良、陈六明、刘钊、罗合伟、张炳卫、王海云、王京华、邓万里、夏德奇、王雷、陈荣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博西家用电器(中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范围 | GB 4706.1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4706.94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带有电气连接的使用燃气、燃油和固体燃料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5296.2?2008 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2部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GB 16410 家用燃气灶具 GB/T 22696.1?2008 电气设备的安全 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 第1部分:总则 GB/T 22696.2 电气设备的安全 风险评估和风险降低 第2部分: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 CJJ 12 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 CJ/T 3085 城镇燃气术语 |
主要技术内容 | 4 安全使用年限要求 4.1 生产者(制造商)应对其设计制造的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予以说明。 4.2 生产者(制造商)应按照第6章的要求注明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 4.3 生产者(制造商)应具有对既往销售的类似规格燃气灶(结构、材料、关键零部件、生产工艺等基本一致)的危险源、安全故障的统计和分析数据等可溯源资料。 注:危险源分析可参照附录A。 4.4 燃气灶的安全使用年限为8年。 4.5 如燃气灶经非生产者(制造商)指定的专业安装人员进行安装、移机、气源改装、维修与保养,安全使用年限将在安装、移机、气源改装、维修与保养时终止。 注:燃气灶的安装、使用、维修与保养参照CJJ 12要求执行,并符合生产者(制造商)使用说明要求。 5 燃气灶正常使用条件 生产者(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中对燃气灶的正常使用条件予以说明。 注:正常使用条件可参照附录B。 6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6.1 生产者(制造商)应参考GB/T 5296.2?2008第7章和第8章的要求明示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 6.2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应出现在燃气灶本体明显可见位置上,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安全使用年限; b) “该产品超过安全使用年限后仍然使用,由于年久老化可能出现漏气、漏电、起火等安全隐患,建议用户适时更换。” 6.3 安全使用年限提醒信息应采用样式1和样式2的一种或者两种进行呈现(见图1、图2)。 采用样式1时,仅可等比例放大或缩小。 采用样式2时,可放大、缩小或者调整排版。 6.4 安全使用年限应在燃气灶使用说明中予以说明,具体内容至少包括:执行标准号、燃气灶安全使用年限的计起时间说明、正常使用条件、超出安全使用年限后仍使用该产品可能导致的事故、安全使用年限终止计算的说明。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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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4198U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姜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80号通正国际大厦709室 | 邮编 : 1000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