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MATB 6002.3—2020 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 第 3 部分:操作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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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MATB 6002.3—2020 |
中文标题 | 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 第 3 部分:操作规范 |
英文标题 | Modified atmosphere packaging for meat and processed meat Part 3:Operation specific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9 (没有标题)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发布日期 | 2020年08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周徐、江浩、李海鹏、俞吉良、陈晓文、李小俊、丛林虎、杨伟、闵成军、韩 明山、叶绍平、张雪莲、雷烜、祁丽芳。 |
起草单位 | 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希悦尔(中国)有 限公司、江阴升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佑天元包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江苏大江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宁波霖华塑胶有限公司、南通环球塑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二商大红门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科尔沁牛业 股份有限公司、泰华施清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安姆科包装(上海)有限公司、可乐丽国际贸易(上 海)有限公司、苏州市和好塑业有限公司、罗迪波尔设备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操作规范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选址及厂区环境、厂房和设施、 原料、添加剂及相关产品要求、卫生管理和风险控制、包装操作要求、标志、标识、运输及贮存等。 本文件适用于肉与肉制品气调包装。 |
主要技术内容 | 1.材料准备 包装材料拆除最外层包装后应放置于包材暂存间(柜),包装车间人员使用消毒拖车或其它 用具转运包装材料,包装材料领入包装车间后方可拆除内层包装。 包装材料领用前应现场检查其内层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明显质量缺陷,均无异常后方可领 用。包装材料的领用需记录存档。 包装车间人员使用消毒拖车或其它专用工具转移待包装产品,待包装产品应堆码在包装车间 特定区域的专用托盘上,并与落地待包装产品、报废产品等区分放置。 待包装产品在转运、存放期间,直至开始包装前,应保证其盛放容器(箱、袋等)加盖或扎 口。盛放容器(箱、袋等)每次使用过后应清洗消毒或更换。 2. 设备调试 包装设备开机前,应清除设备附近异物。 检查设备供气管路气密性是否良好,检查水、电供应是否正常,各种仪表显示是否正常。 包装设备开机后,应根据气体填充指导标准调整设备充气时间、充气压力等参数设置。根据 封口检测指导标准调整封口压力、封口时间、封口温度等参数设置。 包装设备开机后应以无明显形变、无异色、无异味为标准,对首个包装周期生产的包装件进 行外观目视检查,使用气体成分检测设备验证包装件内填充气体浓度,均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此 检查项目在正式生产后每小时重复一次。 带有印刷图案的包装材料应保证包装件之间图案位置水平和垂直偏差不应超过8 mm。 3. 气体填充 包装件内气体填充类型、气体混合比例等根据待包装产品类型设立指导标准。 包装件根据待包装产品类型及其生产产地、运输区域、销售区域的实际大气压力规定填充气 压。 包装件内填充气体各组分实际浓度与此产品设计气体浓度之差均不应超过±1%(体积比)。 4. 封口 包装设备的封口温度、封口时间、封口压力等参数应根据待包装产品、包装设备及包装材料 设立指导标准。 包装时,应避免待包装产品对包装材料封口区域造成污染。 无泄漏。封口热合区域均匀连续,封口宽度不小于2 mm。 5. 包装后清洁 每班次生产完毕,应将包装材料的边角料等废弃物清理出车间,并对废弃物存放设施进行清 洗、消毒。 包装生产完毕后,包装设备上剩余包装材料应妥善处置存放,24h内无使用计划的包装材料应 密封后存放至包材暂存间(柜)。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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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肉类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1015X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专业展览、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李水龙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朝阳区东土城路12号怡和阳光大厦C座1805 | 邮编 : 1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