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RA 0101—2016 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拆解作业劳动保护要求-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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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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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RRA 0101—2016 |
中文标题 | 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拆解作业劳动保护要求 |
英文标题 | Labor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of collection, sorting and disassembly operations of recycled resourc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30.99 有关废物的其他标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00/09 环境保护综合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1 生态保护 |
发布日期 | 2016年11月15日 |
实施日期 | 2017年04月01日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刘强、崔燕、罗岩、许开华、周继锋、周开军、闫梨、李智专、韩清洁、赵婉茹、宋延昭、鲁登强、沈燕军、杨义晨、范育顺、潘小忠、王凯。 |
起草单位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新天地环境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山东玉玺炉料有限公司、山东吉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连云港龙顺塑料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上海燕龙基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拆解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的术语和定义、总则、一般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管理要求、应急预案。 本标准适用于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拆解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 |
主要技术内容 | (一)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参考《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职业安全卫生术语》、《废弃产品回收利用术语》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标准的相关规定,确定了再生资源、回收、分选、拆解、个人防护用品、防护措施、应急预案和风险评价等术语和定义。 (二)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拆解作业劳动保护标准所需遵守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 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和拆解单位应获得主管部门的许可或取得相应的资质。 再生资源回收、分选单位应将回收的再生资源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拆解单位处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鼓励和支选和拆解人员发现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或单位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管理机构报告并配合做好整改,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于现场违章操作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 (3)用人单位应建立和健全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规范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过程管理。 (4)不得采购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没有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采购假冒伪劣个人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防护用品。专职管理机构应在入库前对购进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核查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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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00L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国际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 | 邮编 : 100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