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RRA 9903—2020 再生碳纤维短切丝-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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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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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RRA 9903—2020 |
中文标题 | 再生碳纤维短切丝 |
英文标题 | Recycled carbon fiber chopped strand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59.100.20 碳纤维材料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Q 50 |
国民经济分类 | N772 环境治理业 |
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18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01日 |
起草人 | 杨斌、翁亚楠、余文俊、王宝铭、孙颖、阮诗伦、王明、贾有福、谢泽新、祝乃君、祝培武、刘晓玲。 |
起草单位 | 南通复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交通大学、江苏亨睿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威海光威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中化科技有限公司、大连理工大学、上海晋飞碳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澳明威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培生船艇有限公司、江苏东科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宁波诺丁汉大学。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碳纤维短切丝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热裂解法(或其他相似方法)回收生产的再生碳纤维短切丝产品。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设置9个章节,具体包括: (1)范围 明确标准的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详细列出本标准使用时所涉及的规范性文件。 (3)术语和定义 对“无胶型再生碳纤维短切丝”、“有胶型再生碳纤维短切丝”、进行了界定。“无胶型再生碳纤维短切丝”指无浸润剂的再生碳纤维短切丝。“有胶型再生碳纤维短切丝”指含有浸润剂的再生碳纤维短切丝。 (4)产品分类 对再生碳纤维短切丝产品按照有无浸润剂进行分类,共分为两类。对再生碳纤维短切产品按照制造商标记、再生碳纤维代号、长度、强度等级、分类代号进行牌号规定。 (5)技术要求 对再生碳纤维短切丝的色泽、外观、杂质提出了感观要求。对再生碳纤维短切丝的长度、体积电阻、密度、含水率、拉伸强度、拉伸模量提出了理化指标要求。 (6)检验方法 根据再生碳纤维技术指标的要求,规定了技术指标的各类检验方法。包括目视检测要求,包括引用新碳纤维的检测标准等。 (7)检验规则 规定了再生碳纤维短切丝生产组批的定义,规定了出厂检验规则、检验项目。规定了定期型式检验的项目与规则,以及合格的判定方法。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规定再生碳纤维短切丝每批次包装箱上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总重量、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名称、加盖检验员章、质检合格章。包装箱外表面应有如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强度等级、重量、生产单位名称、地址。按GB/T 191规定标明“怕湿”、“堆码层数极限”、“不能重压”三种图示。 规定产品应用透明袋紧实密闭盛放于干燥的瓦楞纸箱内,或置放于密闭耐潮湿干燥的非金属筒(箱)内。产品应采用干燥、有篷的交通工具运输,严防受潮,避免撞击。产品应放置于干燥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源、水源、电源、热源,堆码层数不应超过包装上标明的堆码层数极限。 规定产品保质期在正确的贮存条件下,贮存期2年。超期后,经检验合格,可继续使用,最多不超过3年。 (9)防护 碳纤维短切丝径细小,和皮肤接触易过敏,生产、检验,包装运输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着防护服装、口罩、帽尽量减少暴露皮肤,避免碳纤维和皮肤接触以防过敏。 碳纤维短切丝具有优良导电性能,且短切丝质轻易漂浮于空气中,在生产、运输、使用过程中应做好电器的防尘防爆,防止因碳纤维的飘散造成电器损毁。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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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物资再生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3000L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国际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信息交流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祥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13号中船宾馆北楼 | 邮编 : 1000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