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P 002—2018 中国颗粒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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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SP 002—2018 |
中文标题 | 中国颗粒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31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
发布日期 | 2018年02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18年02月08日 |
废止日期 | |
起草人 | 中国颗粒学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颗粒学会 |
范围 | 中国颗粒学会团体标准工作程序 |
主要技术内容 | 第一条 为加强团体标准的管理,确保团体标准工作程序科学严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中国颗粒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程序。 第二条 工作原则 开放: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面向有关颗粒学方面所有成员开放,反映成员需求,并确保成员能够有机会参与标准化活动,鼓励团体面向所有方面开放加入团体的渠道。 公平: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确保成员享有与成员身份相对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透明: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通过适当的渠道向所有成员提供团体的标准化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决策规则,标准制定程序及标准化工作进展等方面的信息,团体可通过公开的渠道对外公布与团体标准化活动有关的信息。 协商一致:团体开展标准化活动宜以协商一致为原则,按照标准制定程序考虑利益相关方的不同观点,协调争取,妥善解决对于实质性问题的反对意见,获得团体成员普遍同意。 促进贸易和交流:团体标准宜符合市场贸易需求,不妨碍公平竞争,不限制团体标准实施者基于团体标准开发竞争性技术和进行技术创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颗粒领域的团体、个人均可随时向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简称“团标委”)秘书处提出新项目提案,秘书处对新项目提案进行形式审查 第四条 团标委秘书处根据计划,协助组织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或工作组进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工作组或标准主要负责起草单位应对相关事宜进行调查分析、实验和验证等,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标准编制说明(包括附件)。标准的基本内容参考附件1,其格式宜参照GB/T 1.1制定统一的标准编写规则,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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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颗粒学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879-7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运法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 | ||
通讯地址 | 北京中关村北二条1号 | 邮编 : 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