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JWGXH 001—2020 物业小区物品出入管理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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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JWGXH 001—2020 |
中文标题 | 物业小区物品出入管理服务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90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夏传武、罗波、赵中海 |
起草单位 | 重庆市畅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亿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分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业主/住户、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小区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时,门卫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本小区。 门卫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小区的施工工具、材料、交通工具做好登记工作。 搬运大量、大块及有可能损坏、弄脏路面、墙面等公共部位的物品,门卫应礼貌告知客户到物管中心办理放行手续 客户搬运完物品后,应通知门卫,门卫需通知巡逻岗到现场检查 碎石、沙子等散装材料需袋装后方可进入小区。 以下危险物品进入小区需报告物管工作人员,经确认后方可放行:1、不锈钢防盗网;2、挡雨棚;3、大块玻璃4、钢筋5、空调等物品。 业主/住户、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大件物品离开小区时,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前台办理放行手续,门卫应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如没有办理有效放行手续时,应礼貌告知业户办理放行手续的相关内容 已经办理了有效的放行手续时,应礼貌核查放行物品和放行条内的物品是否相符,不相符时只对放行条内已经确认的物品放行。 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值人员要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 门卫下班时,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物管办公室保管,《物品放行条》保存期为1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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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垫江县物业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00231089143381C | 发证机关 | 垫江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经验交流,制定行规行约,提出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传武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垫江县桂溪镇牡丹大道88号B13栋3楼 | 邮编 : 40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