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JWGXH 003—2020 物业小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服务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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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JWGXH 003—2020 |
中文标题 | 物业小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服务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其他服务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O8290 其他未列明服务业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夏传武、罗波、赵中海 |
起草单位 | 重庆市畅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亿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垫江分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的车牌须与在物业管理处登记的一致,方可进入地下停车.门卫在放行时进行核对。 外来车辆在车位有余的情况下,可经门卫登记检查后,进入车库停放。 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严禁进入小区。门卫放行时进行检查。 所有出入车辆,按指定路线行驶,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停放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 不按规定停车的,巡逻岗通知物业服务公司,有权将违规车辆拖离,拖离费用由违章车辆车主承担。 如车主想更换所租车位,需到物业管理处进行登记变更,经许可后,方可停放。 停好车后 ,要关(锁)好车门、车窗,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主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在车内,防止车内物品丢失。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或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或向保险公司索赔,物业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未成年儿童和老人不得单独进入地下车库,监护人应承担教育监管责任,如因未成年儿童和老人进入车库而生生伤害及至他人车辆或公共设施损坏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地下停车场禁止洗车、修车、学车、练车和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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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垫江县物业管理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00231089143381C | 发证机关 | 垫江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经验交流,制定行规行约,提出行业的意见和建议,向政府反映行业的建议和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传武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垫江县桂溪镇牡丹大道88号B13栋3楼 | 邮编 : 40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