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YRCEOF 3—2020 地理标志产品 唐场豆腐乳-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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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DYRCEOF 3—2020 |
中文标题 | 地理标志产品 唐场豆腐乳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06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146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起草人 | 王长明、何耀、徐娟、周玫、林武阳、柳苗苗、胡月玲、王永明 |
起草单位 | 大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四川唐桥食品有限公司、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原辅料要求、生产工艺流程、加工要点、质量特色 依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92号的规定执行。其中增加了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和净含量及允差的规定,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的规定;净含量及允差应符合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的规定。 2.生产技术 主要原料及辅料根据相应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主要工艺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参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92号的规定;卫生要求符合GB 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 3.试验方法 感官特色用眼观、鼻嗅、口尝的方法检验。理化指标的水分、氨基酸态氮、水溶性蛋白质、总酸、食盐的测定按照SB/T 10170《腐乳》的规定执行;“微生物限量”按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中规定的方法执行;“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的方法执行;“净含量及允差”按JJF 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4.产品标志、标签、包装的使用 按照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8号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的要求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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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大邑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510129MJQ66222XF | 发证机关 | 成都市大邑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整合区域农业资源;树立维护产业品牌形象;开展产业合作与交流、专家指导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组织产品展销、电子商务;提供合法金融服务、对会员企业申报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相应监管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德银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成都市大邑县邑新大道183号(原稽征所) | 邮编 : 611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