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AS 49.3—2020 公安监管数据资源 第3部分:物联感知数据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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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FSAS 49.3—2020 |
中文标题 | 公安监管数据资源 第3部分:物联感知数据规范 |
英文标题 | Police Supervision Data Resources Part 3:IoT Aware Data Specifica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40 运行维护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0月20日 |
起草人 | 马韵洁、范联伟、马蓉、孙威蔚、张时雄、梁文河、郝亚、范世铭、钟照华、尚兵兵、张锐、冯俊雄、朱恒湖、岑佳才、李永坚、卢国荣、翁松裕 |
起草单位 | 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公安局、广东中科四创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区看守所、佛山市高明区看守所、佛山市禅城区拘留所、佛山市顺德区强制隔离戒毒所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公安监管物联感知数据术语和定义、数据分类、数据元目录、数据编码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安监所管理机关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物联感知数据库规划、建设和运维。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与《看守所建设标准》(建标[2013]126号)、《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公监管[2002]160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公监管〔2018〕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GA/T 541-2011《公安数据元管理规程》、GA/T 524-2011《公安数据元编写规则》的标准要求协调一致,没有冲突。本标准适用于公安监所管理机关及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的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物联感知系统规划、建设和运维。其中: 1)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和参考了最新版的国内标准,以充分保证本标准条款的可依性和可行性。 2)术语和定义:明确规范术语“公安监管数据资源”、“物联感知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元”的定义。 3)物联感知数据分类:明确了公安监管物联感知数据的分类; 4)物联感知数据元目录:规定了物联感知数据元目录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基础数据、技术防范数据、物联感知数据和智慧应用数据四类数据的数据元目录,参照符合公安数据元编写规则,合理选取内容,对公安监管在物联感知数据领域的每一个数据元进行明确的描述。 5)物联感知数据编码:规定了物联感知数据编码的基本要求,规定了基础数据编码、技术防范数据编码和物联感知数据编码。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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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佛山市标准化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600C03731682X | 发证机关 | 佛山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交流活动、会员服务;知识普及、推广技术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杨柳慧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76号 | 邮编 : 52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