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AR 0001—2020 空气调节器除病毒、除油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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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DAR 0001—2020 |
中文标题 | 空气调节器除病毒、除油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 |
英文标题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virus and oil eliminating for air conditioner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7.040.30 家用制冷设备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46 烘炉、风机、衡器、包装等设备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13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4月20日 |
起草人 | 吴上泉、丁年平、杨林、张志刚、黄魁英、刘群兴、彭琦、刘金平、陈军、何晓东、黄东浪、卢智涛、刘桓、何伟洪、陈妙阳、阮建高、陈进、王晔、吴小毛、郭金德、吕坤、李朝珍、张鸣 |
起草单位 | 中国赛宝实验室、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南方医院、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广东美的厨房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新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唯金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调节器在除病毒、除油功能方面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其中附录A规定了空气调节器除手足口病毒(CA16、EV71)、甲型流感病毒(H1N1、H3N2)、冠状病毒(HCoV-229E)的试验方法,其他低致病性和非致病性病毒可参考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除病毒、除油功能的且额定制冷量不大于24360W的空气调节器。针对除病毒功能,主要适用于采用物理因子、化学因子和其他因子消毒的空气调节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医疗卫生用途或其他专门消毒用途的空气调节器。按卫生防疫部门规定需要专门消毒的场所和物品,不能使用仅满足本标准的空气调节器来消毒。 注1:物理因子消毒主要为利用静电吸附、过滤技术和紫外线等方法杀灭或去除病毒。 注2:化学因子消毒主要为利用产生的臭氧等化学因子杀灭或去除病毒。 注3:其他因子消毒主要为利用等离子体、光触媒等技术杀灭或去除病毒。 注4:本标准主要考核空气调节器对气溶胶中的病毒去除效果。其对物体表面的病毒杀灭效果,可根据器具的明示功能选择考核。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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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制冷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5153550541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培训、咨询、举办展览、出版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金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庙前西街48号广东省商业大厦附楼316号房 | 邮编 : 5100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