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IEHA 023—2020 品牌评价 空气净化产品设计/制造商-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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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GIEHA 023—2020 |
中文标题 | 品牌评价 空气净化产品设计/制造商 |
英文标题 | Brand evaluation-Air purification products OEM / ODM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99 其他服务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85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2月30日 |
起草人 | 仇爱琪、林国夫、吴天文、刘利、李广华、陈晓萍、傅越海、谢小保、夏枫耿、欧阳怡磊、徐丹、周志辉、陈沁泽 |
起草单位 | 宁波德业日用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市垠雨净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净诺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安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懿科消毒设备有限公司、江苏帝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九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广东省微生物分析检测中心)、广州市微生物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爱辰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粤卫协(广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空气净化产品设计/制造商品牌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规则和评价结果。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空气净化产品设计/制造商品牌强度评价,也适用于企业开展自我评价。 |
主要技术内容 | 5 评价规则 5.1 年度销售量 根据上年度空气净化产品销售量的数据(含自行申报),取前50名,满分为100分,由100依次向下计分(依次减一分)。 5.2 年度销售额 根据上年度空气净化产品销售额的数据(含自行申报),取前50名,满分为100分,由100依次向下计分(依次减一分)。 5.3 影响力指数 根据上年度税务部门公布的税收数据(含自行申报),取前50名,满分为100分,由100依次向下计分(依次减一分)。 5.4 成长性指数 根据上年度空气净化产品年度销售量同比增量的数据(含自行申报),取前50名,满分为100分,由100依次向下计分(依次减一分)。 5.5 企业管理能力 企业管理能力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总得分不超过80分: ——获得GB/T 19001、GB/T 24001、GB/T 45001认证的计10分/个; ——有健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每个计0.5分,共计不超过10分; ——有全员用工劳动合同档案并足额缴交社保计10分; ——年度企业无社会不良记录且无人员、火情等安全事故的计10分; ——企业有专职品牌管理相关部门和人员设置,有品牌文化制度、品牌文化建设和品牌战略制定的举措相关文件的记10分; ——企业有自主品牌的计10分。 5.6 产品研发、生产能力 产品研发、生产能力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总得分不超过130分: ——自主发明专利(含申请通过实审)的计30分/个,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以获得专利证书为准)计5分/个,由行业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达到国内先进、国内领先的计5分/个,达到国际先进、国际领先的计10分/个,小计为40分; ——企业研发设计人员占比大于10%的,每增加0.5%加1分,共计不超过20分; ——企业研发设计经费投入占总营收比重大于2%的,每增加0.1%加1分,共计不超过20分; ——企业有创新平台 (技术中心、工程中心、研发中心、实验室等)的每个加5分,共计不超过30分; ——企业实验室通过CNAS认证的计10分; ——企业自建厂房10000、50000、100000平方米分别计5、10、20分。 5.7 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总得分不超过100分: ——企业的产品按照T/CAQI 17、T/CAQI 33、T/CAQI 34、T/CAQI 35、T/GIEHA 008和T/GIEHA 010中执行并且产品通过星级认证“九星”的计5分/款,出口产品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的计5分/款,共计不超过20分; ——企业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计10分; ——企业产品通过各类权威检验认证的,国际或国家级认证计5分/个,省市级认证计2分/个,其他认证计1分/个,共计不超过20分; ——企业产品获得国家级质量领域奖励的计20分,获得省部级质量领域奖励的计15分,获得市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领域奖励的计10分; —— 顾客投诉率为0计10分,每增加1%减1分,减分不限10分; ——企业近三年没有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计20分。 5.8 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总得分不超过90分: ——企业有完善的服务流程、服务制度文件和服务管理体系的计10分; ——企业具有完整的服务意见记录、反馈机制, 以及对服务进行及时、有效改进的计10分; ——企业服务网点覆盖率100%计10分,覆盖率每下降1%减 1分; ——客户好评率99%以上计10分,每降低1%减1分; ——顾客对产品/服务的投诉处理满意程度90%以上计10分,每下降1%减1分; ——企业当年度获政府或权威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评级或荣誉证书的计10分; ——客服电话接通率100%计10分,工作时间无人接听一次减1分; ——社会满意度调查由评价机构每年进行一次,社会满意度满分的记20分。 5.9 产品抽检不合格曝光率 空气净化产品抽检不合格曝光率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总扣分不限80分: ——在当年产品质量抽检中,无不合格记录的计80分;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有不合格记录的扣80分/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有不合格记录的扣45分/次,机构横评有不合格记录的扣30分/次。 5.10 社会响应度 社会响应度从以下方面进行评价,总得分不超过120分: ——企业自我申明接受行业监督计10分; ——参加相关专业的行业协会组织的学术技术交流计20分/次; ——参加国际或全国性展会计20分/次; ——获得行业协会颁发的“诚信、品牌、质量、管理、服务AAAAA”奖的计20分; ——加入协会并发挥积极作用的计5-20分; ——参加空气净化领域的国际标准编写计30分/个,国家、行业标准编写计20分/个,地方、团体标准编写计10分/个。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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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40000690472055D | 发证机关 | 广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培训交流、展览展销、行业自律、反映诉求、信息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吴龙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95号广医学术交流中心B座1317室 | 邮编 : 51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