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BLS 0009—2018 荆楚大地 粗碾米-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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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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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BLS 0009—2018 |
中文标题 | 荆楚大地 粗碾米 |
英文标题 | Jingchu Dadi Roughly milled rice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18年06月12日 |
实施日期 | 2018年07月01日 |
起草人 | 熊宁 刘坚 倪姗姗 朱玫 陈轲 吴莉莉 毛红霞 肖静 范晓晖 边滔 |
起草单位 | 湖北省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沙洋县粮食局、京山县粮食质量监督检验站、天门市粮油质量监测站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粗碾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湖北省生产的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为原料,经粗略碾磨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米。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质量要求 4.1 原料要求 稻谷 应符合GB 1350三等及以上质量要求。 糙米 应符合GB/T 18810的规定。 4.2 加工工艺 应采用清理、砻谷、碾米、分级、包装等工艺。 生产加工过程中除可使用符合GB 5749规定的水之外,不得添加任何物质。 4.3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以不完善粒含量、碎米总量和小碎米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1 质量指标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不完善粒含量/% ≤ 3.0 4.0 6.0 留皮度/% ≥ 7 碎米 总量/% ≤ 10 15 25 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1.5 2.0 杂质限量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 0.02 水分含量 /% ≤ 14.5 互混率 /% ≤ 5.0 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4.4 卫生要求 原料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3122、GB 14881 和GB/T 26630的规定。 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食品安全指标和检验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植物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5 净含量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JJF 1070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4.6 追溯信息 供应方应提供的追溯信息,见附录A。 5 检验方法 留皮度检验:按GB/T 5502执行,加工精度标准样品LS/T 15121、LS/T 15122、LS/T 15123,应在有效期内。 杂质、不完善粒含量检验:按GB/T 5494执行。 水分含量检验:按GB 5009.3执行。 碎米含量检验:按GB/T 5503执行。 互混率检验:按GB/T 5493执行。 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法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扦样、分样 按GB/T 5491执行。 6.2 检验的一般规则 按GB/T 5490执行。 6.3 产品组批 同原料、同工艺、同设备、同班次加工的产品为一批。 6.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按4.3检验。 6.5 判定规则 定等指标中有一项指标达不到该等级质量要求的,则降为下一等级;低于最低等级指标的,作为非等级产品。其他质量指标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表1要求的,作为非等级产品。 食品安全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判定为非食用产品。 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7 包装和标签 7.1 包装 包装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和卫生要求。 包装应牢固、无破损、封口严密,不应撒漏。 7.2 标签 标签标识除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外,还应注明最佳食味期限、原料品种名称、原料产地、留皮度、维生素B1含量等,标签标识内容示例参见附录B。 标注的净含量应为产品最大允许水分含量状况下的质量。 凡是采用本标准的粗碾米产品,应按本标准规定的名称标注。 8 储存和运输 8.1 储存条件 低温、低氧、避光储存。 8.2 运输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运输工具和容器运送,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止雨淋和被污染。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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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湖北省粮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20000503583818X | 发证机关 | 湖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按核准章程规定的范围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万卫东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武汉市武昌中华路34号 | 邮编 : 4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