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HSD 01—2018 洪湖再生稻米-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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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HSD 01—2018 |
中文标题 | 洪湖再生稻米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1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18年10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18年10月28日 |
起草人 | 戴武秀 张永前 廖启国 郑普兵 王万洪 吴以学 李循早 何全生 徐述德 周威 王向平 王莹莹 覃艳丽 |
起草单位 | 洪湖市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洪湖春露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洪湖再生稻米的术语和定义、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签、运输和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洪湖市的优质再生稻谷或其加工的糙米、半成品米为原料加工制成的食用商品大米。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质量要求 4.1 质量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其中加工精度、不完善粒含量、品尝评分值、碎米总量、小碎米含量为定等指标。 表1 质量指标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加工精度 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大米加工标准样品检验 黄粒米含量/(%) ≤ 1.0 垩白度/(%) ≤ 6 8 10 不完善粒含量/(%) ≤ 3.0 品尝评分值/分 ≥ 90 80 70 杂质 总量/(%) ≤ 0.25 其中:无机杂质含量/(%)≤ 0.02 碎米 总量/(%) ≤ 15.0 20.0 25.0 其中:小碎米含量/(%) ≤ 1.0 1.5 2.0 水分含量/(%) ≤ 14.5 互混率/(%) ≤ 5.0 直链淀粉含量(干基)/(%) 14.0-22.0 蛋白质含量(%) 5—8 色泽、气味 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4.2 食品安全要求 4.2.1 原料应符合GB 2715的规定。 4.2.2 生产过程应符合GB 13122、GB 14881 和GB/T 26630的规定。 4.2.3 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2.4 食品安全指标及检验按GB 2715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植物检验检疫按有关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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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洪湖市水稻种植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2108330975357X4 | 发证机关 | 洪湖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会员开展水稻种植技术培训、经验交流、信息咨询等服务活动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永前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湖北省荆州市洪湖市开发区大兴路 | 邮编 : 433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