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LX 001.2—2020 淮安大米 第2部分:稻谷生产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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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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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LX 001.2—2020 |
中文标题 | 淮安大米 第2部分:稻谷生产技术规程 |
英文标题 | Huaian rice-Part 2: Code of practice of rice productio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1 谷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0年04月28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彭杰、吴传万、石广跃、章安康、陈川、顾大路、袁建、陶维春、高艳、沈跃丽、王睿、都立辉、邢常瑞、戴波、王娟 |
起草单位 | 江苏徐淮地区淮阴农业科学研究所、南京财经大学、淮安稻米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淮安市粮油质量监测所、江苏省粮食局粮油质量监测所、淮安市农业农村局、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范围 | T/HLX 001的本部分规定淮安大米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育秧技术、大田移栽、大田管理、收获与贮藏和秸秆处理操作指示,描述了生产档案等追溯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淮安大米加工用粳稻及籼稻的生产。 |
主要技术内容 | 1 产地环境 按T/HLX 001.1-2018《淮安大米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执行。 2 品种选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淮安大米”品牌优势,提出“选用通过国家、地方审定或种业联合体登记备案并在本地示范成功的丰产性好、综合抗性强、食味佳,食味值≥80的水稻品种。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的规定。” 3 肥料使用准则 根据水稻生长要求及保证稻谷免受有害元素污染,提出“肥料使用原则应符合NY/T 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 通则》和GB/T 17420《微量元素叶面肥料》的规定”;“禁止使用未经农业主管部门登记的化学肥料”;“禁止使用重金属含量超标的肥料(有机肥及矿质肥等)”,并以附录方式列出了“肥料中主要重金属含量的限量指标”。为防止所施肥料肥力流失,规定了“安全排水期7d”。 4 农药使用准则 水稻生长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病虫草害,合理使用农药可保障农作物健康生长。提出了“农药使用应符合GB 4285、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并以附录方式规定了“淮安优质稻谷生产中的禁用农药品种”以及“淮安优质稻谷生产中的常用农药品种及常用剂型、用量、安全间隔期等”内容,以便于水稻种植过程中规范用药。 提出了“合理混用、轮换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机制或具有负交互抗性的药剂,克服和推迟病虫草害抗药性的产生和发展。” 5 有害生物控制原则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从稻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出发,综合应用“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 6 育秧技术 根据目前淮安区域内水稻种植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了相关育秧技术规程: ①育秧方式与用种量 ②秧田与大田比例、适宜秧龄 ③秧田管理,包括水、肥管理以及病虫草害控治 7 大田移栽 ①整地要求 ②基肥撒施时间及用量 ③移栽及其要求 8 大田管理 8.1 水浆管理 提出灌溉水质要求“应符合T/HLX 001.1-2018的规定”。并根据不同生长期要求提出“灌溉方法”。 8.2 肥料施用 为保证稻谷产量的前提下确保米质优良,提出了“施肥原则”及“追肥用量与方法”。 8.3 有害生物控治技术 根据淮安区域内水稻种植过程中稻田常见病虫草害情况、防治经验、防治技术研究现状,提出“以种植抗性水稻品种和健康栽培为基础,坚持以农艺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防治措施为重点,同时辅以必要的化学防治。”的控治原则、相应的“品种选择”、“肥水管理”等农艺措施、以及“灌水杀蛹”、“性诱剂控虫、频振灯诱杀害虫”等物理措施、“利用天敌、放蜂治虫、稻田综合种养、利用生物药剂”等生防措施、化防措施。 8.4 化控预防倒伏 为防止水稻倒伏,影响产量和质量,提出了“在水稻始穗期(20%抽穗),亩用10%劲丰谷德100ml兑水25kg搅匀后喷施于水稻叶面。”的技术措施。 3.7.5安全间隔期 为保证“淮安大米”加工用原料稻谷质量安全,提出了最后一次施药、施肥到作物收获时允许的间隔天数应在25天以上的“安全间隔期”要求。 9 收获与贮藏 为降低“淮安大米”不完善粒、保证质量,提出了“当95%稻谷呈黄色、饱满坚硬时为机械收获适期。”;“稻谷水分降至15.5%左右时进仓贮藏。”以及科学储藏的要求和措施。 10 秸秆处理 为提高土壤有机质、防治环境污染,提出了“水稻秸秆应综合利用,宜全量还田,严禁焚烧、乱堆乱放、丢弃以防污染环境。”的要求。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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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淮安市粮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800MJ73004513 | 发证机关 | 淮安市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协调管理,“淮安大米”商标授权管理和宣传推介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广洲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淮安市清江浦区天山华庭门面房10-A-14号 | 邮编 : 223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