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NJK 05—2020 中医艾灸操作规范标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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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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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HNJK 05—2020 |
中文标题 | 中医艾灸操作规范标准 |
英文标题 | Chinese medicine moxibustion operation standard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40.11 医药卫生技术(词汇)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49 其他卫生活动 |
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9月15日 |
起草人 | 苗明三、常贵生、练岚、邵同先、吴彬、杨国勇 |
起草单位 |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河南省健康服务业联盟、大艾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金煦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妙慈药业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规范》规定了艾灸的术语和定义、作用和适应范围、注意事项、操作方法、禁忌症、施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
主要技术内容 | 5? 操作方法 5.1基本操作顺序 5.1.1体位选择 常用体位:仰卧位、侧卧位、俯卧位、仰靠坐位、俯伏坐位。 5.1.2施灸顺序 施灸的顺序,临床上常见先灸上部,后灸下部,先灸背部,后灸腹部,先灸头身,后灸四肢,先灸阳经,后灸阴经。施灸壮数先少后多,施灸艾灶先小后大。 5.1.3施灸手法 施灸手法有补有泻,需根据辨证而定,虚者宜补,实者宜泻。 5.2常见操作方法 5.2.1温和灸 5.2.1.1操作步骤 将艾条燃着一端,对准应灸的腧穴部位或患处,约距离皮肤2~3cm,进行熏灸。(本《规范》中选穴与《砭石》规范合并使用) 对于局部知觉减退的受术者或小儿,施术者可将食中两指置于施灸部位两侧,这样可以通过施术者手指的感觉来测知受术者局部受热程度,以便随时调节施灸距离,掌握施灸时间,防止烫伤。 5.2.1.2操作时间 每次灸10~15min,以施灸部位出现红晕为度。每日1~2次,一般7~10次为一疗程。 5.2.1.3 适应症 主要用于腰腿痛、风寒湿痹、肘劳、漏肩风、面瘫、胃痛、腹痛、泄泻、咳嗽、哮喘、心悸、胎位不正等及其他多种慢性病患者的防治。还常用于保健灸。 5.2.2温针灸 5.2.2.1 操作步骤 先取长度在 1.5寸(0.30×40mm)以上的毫针,刺入穴位得气。在留针过程中,于针柄上或裹以纯艾绒的艾团,或取长约2cm艾条,套在针柄之上,无论艾团、艾条段,均应距皮肤2~3cm,再从其下端点燃施灸。 5.2.2.2 操作时间 每次灸20~30min ,以施灸部位出现红晕为度。 5.2.2.3 适应症 本法适用于寒盛湿重,经络壅滞之证,可缓解关节痹痛,肌肤不仁等症。 5.2.3多功能艾灸仪 5.2.3.1 操作步骤 接通电源,打开艾灸仪的电源开关。将艾头插入艾头插座内。 打开控制面板上的启动开关,根据艾治的时间及施治温度在面板上进行设定。将专用松紧缚带扣入艾头两侧的空内固定好。将专用隔热垫整齐放入组合艾头艾腔内。用松紧缚带把艾头固定在施灸穴位上对患者进行施治。 6?禁忌症 6.1禁灸部位 部分在头面部或重要脏器、大血管附近的穴位,则应尽量避免施灸或选择适宜的灸法,特别不宜用艾炷直接灸。另外,孕妇少腹部禁灸。 6.2禁忌病证 凡高热、大量吐血、中风闭证及肝阳上亢头痛症,一般不适宜用灸法。 6.3禁忌体质 对于过饱、过劳、过饥、醉酒、大渴、大惊、大恐、大怒者,慎用灸法。 7 施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7.1不良反应 实施艾灸过程中可能出现胸闷、心慌、晕厥,皮肤瘙痒、刺痛、水疱等不良反应。 7.2处理措施 7.2.1根据体质和病情选用合适的灸法 以受术者的病情、年龄、体质等决定施灸量的多少。 若要选用化脓灸时,一定要征得受术者的同意,并在病历上记录、签字。 7.2.2? 晕灸现象处理 立即停止艾灸,让受术者平卧于空气流通处,松开领口,给与温白糖水(糖尿病者慎用)或温开水,闭目休息即可。对于猝倒神昏者,可以针刺水沟、十宣、中冲、涌泉、百会、气海、关元、太冲、合谷等穴以急救。 7.2.3?水疱处理 施灸后皮肤出现红晕是正常现象,若艾火热力过强,施灸过重,皮肤易发生水疱。如果水疱较大用消毒针刺破后消毒,防止感染,数日内可痊愈,一月内局部可能留有色素沉着。 8 标准使用证书 采用本标准,经使用单位申请,由归口管理单位向使用组织颁发相应的“团体标准使用书”,有效期三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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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 ||
登记证号 | 51410000092887824N | 发证机关 | 河南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学术研究、业务交流、宣传培训、论坛展览等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练中章 | ||
依托单位名称 | 河南省科协 | ||
通讯地址 | 郑州市金水路96号 | 邮编 : 45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