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SG 001—2020 三级综合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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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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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SSG 001—2020 |
中文标题 | 三级综合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英文标题 | Service guidelines for medical social work in tertiary general hospital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80.01 服务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Q852 不提供住宿社会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0年07月13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7月25日 |
起草人 | 杜丽娜、金妍艳、朱泉桦、谢银萍、潘婕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市鼓楼区仁医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三级综合医院医务社会工作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流 程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医务社会工作者在三级综合医院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服务目的 链接院内外资源,提供院内人文服务,促进医患之间的有效沟通,预防和解决医务社会问题,恢 复和发展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营造良好的医院环境。 4 服务内容 4.1 面向患者及家庭的服务 4.1.1 开展入院关怀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协助患者及其家属协调因患病和入院产生的生活适应和角色转换问题; ——为有需求并愿意接受社会工作服务的患者及家属撰写《入院关怀记录表》(参见附录A)。 4.1.2 促进医患沟通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向医护人员提供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社会方面信息,为制定治疗方案提供参考; ——协助医护人员向患者及家属传递和解释医疗方面的信息,促进双方进行有效沟通。 4.1.3 疏导心理情绪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及沟通技巧,对入院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社会心理评估; ——为由疾病或治疗而引发情绪困扰和心理压力的患者及家属提供基本心理疏导、同伴支持服务, 情况严重者转介给心理科医生介入。 4.1.4 组织医疗救助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评估贫困患者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 ——为受助患者链接慈善基金会、民政部门等资源,协助其获得救助资金、生活物资等; ——审核《医疗救助项目申请表》(参见附录B)。 4.1.5 改善家庭社会功能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协调患者家庭因疾病产生的不良社会关系,促进家庭内部的有效沟通; ——对家属和照顾者给予支持和培训,强化家庭应对疾病和治疗带来的社会问题的能力。 4.1.6 制定出院适应计划 与医护团队一起,就患者及其家庭在康复、生活方式及社会关系方面的适应问题,共同商讨出院后 的照顾计划,促进患者恢复社会功能并完成社会融入。 4.2 面向医务人员的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 ——与其他职能部门合作,为院内医护人员提供支持性服务,如舒缓减压活动等; ——与其他职能部门合作,策划开展院内人文活动,增强医院归属感及荣誉感。 4.3 面向志愿者的服务 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 ——通过“双工联动”模式链接院内外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招募、资金募集、建立合作等; ——对志愿服务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培训、项目策划、志愿者表彰激励等; ——协助志愿者反思和自我探索,促进志愿者成长和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及发展。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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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70475T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社会工作、信息交流、人才培训、科普宣传、编辑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晏翠耀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82号长城大厦507室 | 邮编 : 2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