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JSSZ 001—2020 江苏省城市照明灯杆多功能应用导则-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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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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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JSSZ 001—2020 |
中文标题 | 江苏省城市照明灯杆多功能应用导则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1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09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3月09日 |
起草人 | 冀晓健 王金勇 邹岱君 郭明博 李锡华 王骏 刘锁龙 倪磊 韦有斌 智煜 任军军 王光祥 夏学荣 窦宗强 |
起草单位 |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照明专业委员会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多功能路灯通过预留接口结构,可加载相应的公共设施,具有广泛均匀分布、可精确定位、具备安全可靠传输网络的优点,是智慧城市搭建的重要载体。多功能路灯特指位于城市道路的杆件及其附着设备,不包含设备所需信息系统平台。 多功能路灯具有取电便利、联网便捷、均匀分布等天然优势,作为数据的采集端,不仅可实现高效节能的智慧照明,还可整合视频监控摄像头、环境感知终端等硬件,进行数据集中采集、存储和管控。通过大数据数据处理和交换等技术,实现智能照明、平安城市、智慧交通、雪亮工程、无线城市、信息发布、智慧市政、智慧环保、智慧能源、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民生、无线城市等业务应用感知数据的统一管控, 在实现智慧照明的同时,为智慧城市的创建奠定基础。 多功能路灯通过扩展功能模块,可实现市政设施/标牌合并、通讯微基站、智能监控、环境监测、汽车充电桩、多媒体交互、语音广播及视频发布等多元化应用。 道路工程项目实施前,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多功能路灯专项设计,遵循应并则并、能并尽并、充分性、综合性、提前性的原则。 要求并杆或能并杆的标志、设备应尽可能纳入多功能路灯合并,合理减少各类杆件,科学、有序地使用城市道路空间,美化道路环境。 统筹考虑多功能应用的需求,优先满足标志、设备的使用要求,同时合理预留,方便后期增加扩展。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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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200005091805934 | 发证机关 | 江苏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市政工程理论研究、培训、咨询。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信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南通路11号茂悦港5号楼706室 | 邮编 : 21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