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LYCY 013—2020 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实施规则-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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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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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LYCY 013—2020 |
中文标题 | 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认定实施规则 |
英文标题 | Implementation Rules For Identification of National Forest Healing Bas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60 |
国民经济分类 | A023 森林经营、管护和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10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1月10日 |
起草人 | 郑小贤、刘朝望、张蕾、邓三龙、李益辉、乔永强、袁楚斌、冷文涛、温景荣、方兆伟、刘东兰、向玮 |
起草单位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规划设计院、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森林康养分会、北京中林依科生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森林人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北京林业大学 |
范围 | 本规则适用于森林康养基地认定机构对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的认定。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认定过程 4.1 认定申请 4.2审查受理 4.3 认定审核 4.4认定决定及申述 4.5 获证后的监督审核 4.6 再认定 5认定的保持、暂停、撤销、注销、恢复与变更 5.1认定的保持 5.2 认定的暂停 5.3 认定的撤销 5.4 认定的注销 5.5 认定的恢复 5.6 认定的变更 6 认定证书和认定标志 6.1 认定机构对获得认定资格的申请人颁发认定证书、准予使用认定证书。 6.2 获证组织应遵循认定机构关于认定证书的管理规定,正确使用认定证书。 6.3 获证组织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或在宣传材料等传媒中正确使用认定证书,表明其已经通过了认定。 6.4 获证组织应确保不采用误导的方式使用认定证书。 6.5 当有暂停、撤消或注销情况发生时,获证组织应立即停止涉及认定内容的宣传与广告。 6.6 认定证书的内容 7 认定后的信息通报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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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0328T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国际合作 展览展示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陈圣林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 | 邮编 : 1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