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BDA 3—2020 数据采集师能力评估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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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DBDA 3—2020 |
中文标题 | 数据采集师能力评估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evaluation of ability of data collector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8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450 互联网数据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2月11日 |
起草人 | 姚民伟、刘何秀、穆建平、巩玉强、张保国、陈腾、赵延军、王丽萍、郭念贤、 佘文文、霍英霞、黎峰、周建朋、代振忠、肖培宝、张文龙、李光辉、马光健、冯幼贵、杨圣奎、王雷、 张燕、邢著荣、吕晓东、刘灿军、张凯丽、卢钦刚、黄天虹、王博、李晶、井玉成、李东鸽、任国栋、 丁书耕、郭洋、徐越凡、刘婷 |
起草单位 | 浪潮优派科技教育有限公司、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曙光照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山东麦港数据系统有限公司、山东辰华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山东至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正元航空遥感技术有限公司、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青岛莱牛教育有限公司、青岛 莱牛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智电未来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政信大数据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中唐产业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省数字经济协会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数据采集师能力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能力要求、评估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数据采集师的能力评估。 |
主要技术内容 | 4 能力要求 4.1 资质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a) 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本科专业院校的在校学生、毕业生;专业包含计算机应用、 网站建设与管理、移动应用技术与服务、信息统计与分析、统计与会计核算、经济信息管理、 电子商务、云计算技术与应用、数据技术与应用、智能科学与技术等; b) 从事大数据领域工作 1 年以上。 4.2 基本素质要求 4.2.1 数据采集师应具备数据采集、数据整理、数据存储等数据采集相关的能力,有一定的编程开发 基础,了解数据存储基本概况。 4.2.2 数据采集师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包括但不限于: a) 熟悉数据采集相关的法规制度规范; b) 掌握数据采集技术及应用; c) 具备对常见数据采集场景的分析能力; d) 能够使用编程开发、工具定制等方式完成数据信息收集; e) 具备对各种数据内容进行准确拆分和清洗能力; f) 具备设计数据存储表结构的能力; g) 具备对非结构化数据的分析和采集能力。 4.3 业务知识要求 4.3.1 业务知识维度 主要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三个维度,见表1。 4.3.2 知识等级要求 知识(Knowledge,简写为K)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各类知识的等 级和要求,见表2 4.4 技能要求 4.4.1 技能维度 主要包括基础技能、专业技能、软技能三个维度,见表3。 4.4.2 技能等级要求 技能(Skill,简写为S)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技能、专业技能和软技能,各类技能的等级和要 求,见表4。 4.5 经验要求 经验(Experiencre,简写为E)要素的等级和要求见表5。 5 评估方法 5.1 能力综合评价 能力综合评价见表6。 5.2 评估过程 5.2.1 对从业人员进行评价和定级,评价结果可作为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职业发展等活动的依据。按 照以下方式定期对从业人员的各项能力进行评价: a) 知识:应主要通过考试等方式进行评价,考试形式包括笔试、机考等; b) 技能:应主要通过考试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价; c) 经验:应主要通过职业履历鉴定和答辩等方式进行评价。 5.2.2 按第 4 章能力要求,结合职位具体的服务领域,参考附录 A,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5.2.3 基于评价结果,组织或个人应根据职业种类和从业人员能力要求,制定从业人员能力培养计划,确定培养目标、内容、方式和周期。可通过各级教育机构(普通高校、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等)和培训 机构进行从业人员的培养。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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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东省大数据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370000MJD63441X2 | 发证机关 | 山东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交流合作、自律建设、标准制定、咨询服务、会展招商、技术推广、产品推介、业务培训、会议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卢钦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166号奥盛大厦1号楼903室 | 邮编 : 25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