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IACN 03—2016 饲料原料 马铃薯蛋白粉-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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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IACN 03—2016 |
中文标题 | 饲料原料 马铃薯蛋白粉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实施日期 | 2019年08月19日 |
起草人 | 薛鹏丽、杨哲、孙晓峰、周庆锋、高瑞、王柏峻、郭昊、许舒祥、吴俊彩、李幸泽、朱建勋、杨贵春、胡东、颜丙新、高艳龙、王亚洲、张杨泰、卢文明、刘金春、张芝栋、张文伟、黄曙君、陈燎元、史卫东、李韦霖、吴祚卿。 |
起草单位 | 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内蒙古华欧淀粉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大荒马铃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威思顿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蓝天马铃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庄浪县宏达淀粉加工有限公司、安徽泰德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安市粮油淀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苏州瑞威离心分离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森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定边县源泽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健源泉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青岛碧蓝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赛而特离心机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马铃薯蛋白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原料马铃薯蛋白粉。 |
主要技术内容 | 饲料原料 马铃薯蛋白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原料马铃薯蛋白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抽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饲料原料马铃薯蛋白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432 饲料中粗蛋白的测定 凯氏定氮法 GB/T 6435 饲料中水分的测定 GB/T 6438 饲料中粗灰分的测定 GB 10648 饲料标签 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4698 饲料原料显微镜检查方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马铃薯蛋白粉 potato protein powder 马铃薯淀粉汁水经pH值调节、加热絮凝、脱水、干燥等工艺获得的粉状产品。 3.2 粗蛋白质 crude protein 饲料中含氮量乘以6.25。 3.3 粗灰分 crude ash 饲料经550℃燃烧后的残渣。 3.4 马铃薯淀粉汁水 potato fruit juice 指马铃薯淀粉生产过程中,经磨碎、分离薯渣和淀粉后产生的细胞液。 4 要求 4.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感官指标 项目 指标要求 性状 呈粉状或颗粒状、无发霉、结块、虫蛀 气味 具有马铃薯蛋白粉固有气味、无腐败变质气味 色泽 浅灰色、浅棕色或浅黄色 杂质 不含砂石等杂质,不得掺入非蛋白氮等物质 4.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及分级见表2。 表2 理化指标及分级 项目 指标 优级 一级 二级 粗蛋白质(以干基计)/% ≥ 70 65 60 粗灰分(以干基计)/% ≤ 5 6 水分/% ≤ 10 11 注:低于二级为等外品。 4.3 卫生指标 饲料原料马铃薯蛋白粉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3078的规定。 5 抽样 每批产品采样按GB/T 14699.1执行。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要求 采用目视、鼻嗅方法检测,必要时杂质按GB/T 14698规定的方法检测。 6.2 粗蛋白质 按GB/T 6432规定的方法测定。 6.3 水分 按GB/T 6435规定的方法测定。 6.4 粗灰分 按GB/T 6438规定的方法测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原料、同工艺、连续生产或同一班次生产的质量均一、规格相同的产品为一批。 7.2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 本标准规定的感官指标、粗蛋白质、水分为出厂检验项目。 7.3 型式检验 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所有项目为型式检验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b)原料来源有重大改变或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时; c)产品停产3个月以上又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 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4.1、4.3的规定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4.1、4.3规定时,可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后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4.1、4.3的规定时,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理化指标中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4.2中相应等级规定的产品,作为下一等级产品;不符合最低等级理化指标规定,但符合其他要求的产品,作为等外品。 检验样品应妥善保管至保质期后一个月,以备复查。 8 标签 产品的标签应符合GB 10648的规定,并明确标出产品的等级。 产品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9 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9.1 包装 包装材料应无毒、无害、防潮。包装应封口严密、结实、无破损。 9.2 运输 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高温、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 9.3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无病虫害的地方,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贮,不应露天堆放。 产品应分类、分级贮存。 9.4 保质期 未开启包装的产品,在规定的包装、运输、贮存条件下,产品保质期与标签中标明的保质期一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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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淀粉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00000500009255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自律 信息交流 书刊编辑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佟毅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北路199号摩码大厦1219室 | 邮编 : 100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