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XAGS 0004—2020 “山西小米”加工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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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XAGS 0004—2020 |
中文标题 | “山西小米”加工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51 农业专业 |
发布日期 | 2020年01月14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01月31日 |
起草人 | 杜文娟 姜龙波 张桂英 |
起草单位 |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谷子研究所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山西小米”的原粮要求、加工技术工艺及其控制、成品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运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西小米”的生产加工。 |
主要技术内容 | 3 原粮要求 3.1 来源 应选择购入种植于山西省境内的谷子,其品质应符合T/SXAGS-0001的要求。 3.2 检测验收 按GB 2715执行。 4 加工技术工艺要求 4.1 所采用的加工工艺应能确保产品质量正常稳定。 4.2 一般工艺要求 5 成品质量要求 5.1 加工质量 5.2 食品安全指标 成品米应不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T/SXAGS-0001的有关规定。 6 检验 6.1 检验规则 按T/SXAGS-0001执行。 6.2 检验方法 按T/SXAGS-0001准执行。 6.3 检验控制 检验人员应对原料进厂,加工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原料验收、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工作。 6.4 记录控制 6.4.1 各项检验控制应有原始记录,记录样式参见附录B。 6.4.2 原始记录格式规范、填写认真、字迹清晰。 6.4.3 记录文件保存应不少于3年,并由专人保管。 7 标签、包装和贮存 7.1 标签 预包装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和GB 28050的规定。 7.2 包装 7.2.1 应符合GB/T 17109的规定。 7.2.2 包装器具应专用,不得污染。 7.2.3 包装环境应整洁卫生。 7.2.4 包装袋扣应封牢固,以防洒漏。 7.3 贮存 贮存地点应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注意防潮、防晒、防虫、防鼠,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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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山西省粮食行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40000746042987A | 发证机关 | 山西省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调查研究 技术合作 咨询服务 合作交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徐剑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山西省粮食局229号 | 邮编 : 03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