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YJXH 3—2020 谷城黑木耳-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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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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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SYJXH 3—2020 |
中文标题 | 谷城黑木耳 |
英文标题 | Auricularia auricula,GuCheng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4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
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实施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起草人 | 付正海、曾晶晶 |
起草单位 | 湖北金盆岭菌业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谷城黑木耳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及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谷城县地域范围内的谷城黑木耳。 |
主要技术内容 | 5.4 产品质量 5.4.1 感官特性 保康黑木耳呈耳形或燕形,黑褐色,光泽和丽,朵片大,肉厚,富含胶质,清脆香嫩,滑而不腻,味鲜可口。 5.4.2 物理指标 不同等级的物理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物理指标 项目 特级 一级 等外级 气味 具有保康黑木耳特有的香味,无异味 色泽 耳面黑褐色、有光亮感、背面暗灰色 耳面黑褐色、背面暗灰色 多为黑褐色至浅棕色 朵片大小 完整,不能通过直径2cm的筛眼 基本完整,不能通过直径1cm的筛眼 小或碎,不能通过直0.4cm的筛眼 厚薄mm ≥1 ≥0.8 ≥0.6 霉烂 无 无 无 杂质≤% 0.3 0.5 1 僵瓣耳 无 无 无 碎耳片 无 ≤1.0 ≤2.0 5.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目 特级 一级 等外级 水分(%)≤ 13.5 14 15 干湿比 1:15以上 1:14以上 1:12以上 脂肪(%)≥ 1.2 1.0 0.5 灰分(%)≤ 6.0 6.0 6.5 粗蛋白(%)≥ 7 6.5 6.0 总糖(以转化糖计%)≥ 40 米酵菌酸mg/1000g≤ 0.25 粗纤维(%)≤ 1.5 5.5 卫生指标 符合GB 11675的要求。 5.6 包装净含量偏差 单件定量包装的净含量偏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 75 号)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和气味 外观用目测检验,气味用嗅的方法检验。 6.2 水分 按GB/T 5009.3执行。 6.3 干湿比 按GB/T 6192 执行。 6.4 粗蛋白 按GB/T 15673 执行。 6.5 总糖 按GB/T 15672 执行。 6.6 粗脂肪 按GB/T 15674 执行。 6.7 粗纤维 按GB/T 5009.10 执行。 6.8 钙 按GB/T 5009.92 执行。 6.9 磷 按GB/T 5009.87 执行。 6.10 铁 按GB/T 5009.90 执行。 6.11 灰分 按GB/T 12532 执行。 6.12 米酵菌酸 按GB/T 5009.189 执行。 6.13 杂质 按GB/T 12533 执行。 6.14 包装净含量偏差 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产地、同一品种、相同栽培条件同时采收和包装的保康黑木耳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7.2 检验分类 根据检验的用途,分为交收检验和型式检验。 7.3 交收检验 每批次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要求、标志、包装,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 7.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产品质量进行型式检验: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产品评优、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7.5 抽样 按GB/T 12530食用菌抽样方法执行。 7.6 判定规则 产品检验后,符合本标准规定的为合格产品,经检验如发现有不合格项时,应从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初次取样的2~4倍),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时,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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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谷城县食用菌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4206256951001893 | 发证机关 | 谷城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指导食用菌、药用菌生产、研发、普及推广,开展技术咨询、交流活动,维度会员合法利益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何黎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谷城县冷集镇汉江桥头 | 邮编 : 44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