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XNCP 0002—2018 醒目薰衣草-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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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XNCP 0002—2018 |
中文标题 | 醒目薰衣草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100.60 香精油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A019 其他农业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18年06月01日 |
起草人 | 王明、蔡永智、张哲、高继光、任珂、王力 |
起草单位 | 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标准的术语和定义主要参考了GB/T 12653《中国薰衣草(精)油》、GB /T 14455.1 《精油命名原则》确定的。 标准的要求依据GB/T 12653《中国薰衣草(精)油》、IS0 3515《薰衣草油国际标准》、DB65/T 3833-2015《地理标志产品 伊犁薰衣草精油》的要求,通过近几年对新疆区域内醒目薰衣草油的检测数据分析,对国家标准中规定的特征组分含量进行了科学性的调整。 通过近5年对醒目薰衣草油监测数据采集分析,新疆伊犁霍城地区的醒目薰衣草油的相对密度在0.891~0.899之间,折光指数在1.4650~1.4680之间,旋光度在-3°~2.5°之间,特征组分樟脑最高达12.7%,芳樟醇含量为26.9%~39.9%,乙酸芳樟酯含量为14.2%~20.5%,乙酸薰衣草酯含量为0~1.32%。根据以上检测数据,在制定本次醒目薰衣草油地方标准时,对醒目薰衣草油的相对密度、折光指数、旋光度及特征组分含量要求进行适当调整,相对密度调整为0.885~0.905,折光指数调整为1.4630~1.4700,旋光度调整为-6°~5°,樟脑调整限值为14%,乙酸芳樟酯调整为5%—30%,芳樟醇、乙酸薰衣草酯含量不做调整。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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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产销企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社证字第100794号 | 发证机关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
业务范围 | 政策宣传,咨询服务,技术、信息交流,维护权益,出版刊物,承办政府委托事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保年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新疆伊宁市边合区上海北路10号 | 邮编 : 83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