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JNY 02—2019 庙坝白酒-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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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YJNY 02—2019 |
中文标题 | 庙坝白酒 |
英文标题 | Miaoba liquor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67.160.10 酒精饮料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X 61 |
国民经济分类 | C151 酒的制造 |
发布日期 | 2019年11月22日 |
实施日期 | 2019年12月01日 |
起草人 | 邓秀平、陈金鹏、叶俊文、杨冬梅、冉鉴、梁波。 |
起草单位 | 盐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盐津白酒商会、盐津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盐津县农业产业化企业协会、广东省中山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庙坝白酒的术语和定义、保护范围、酿造环境、产品分类、生产工艺、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庙坝白酒。 |
主要技术内容 | (1)保护范围:明确庙坝白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质检总局关于批准对赵县雪花梨(赵州雪花梨)等38个产品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7]第98号)批准的范围。 (2)酿造环境:明确庙坝白酒产地(盐津县)的地质地貌情况、水文情况、气候特点等环境条件。 (3)产品分类:按产品的酒精度分为高度酒和低度酒两个类型。 (4)生产工艺:规定了“主要工艺流程”、“主要工艺要点”和“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 (5)要求:规定了“原辅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卫生指标”和“净含量”。 (6)试验方法:感官要求按GB/T 10345《白酒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理化指标中酒精度测定按GB 5009.225的规定进行,总酸、总酯、固形物和乙酸乙酯的测定按GB/T 10345的规定进行;卫生指标中甲醇、氰化物和铅的测定分别按GB 5009.266、GB 5009.36和GB 5009.12的规定进行;净含量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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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盐津县农业产业化企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530623MJT32025X5 | 发证机关 | 盐津县民政局 |
业务范围 | 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会员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冉鉴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新区电力小区 | 邮编 : 657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