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JZMXH 1401—2021 苗圃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程-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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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标准状态  现行
标准编号  T/BJZMXH 1401—2021
中文标题  苗圃植物废弃物处置技术规程
英文标题  
国际标准分类号  65.020.20 植物栽培
中国标准分类号  B61
国民经济分类  A021 林木育种和育苗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06日
实施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起草人  单志霞、赵晶、李金苹、路明选、秦全、刘军、高航、周晓杰、彭奎莉、梁杰、甄优美、卓红花、胡爽、刘术翠、张辉、许栩、王进财、张玉强、袁志琼、巩潇、徐妍、王超、胡亚琼、王亮、季啸辰、刘晓伟、李浩、张文斌、张新玉
起草单位  燕赵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安海之弋园林古建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北京京彩燕园园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盛世润禾园林科技有限公司、绿友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森源达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京华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时盛景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绿废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林园林集团有限公司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苗圃植物废弃物的收集分类要求、处置场地要求、处置方法、产品应用主要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苗圃植物废弃物处置。
主要技术内容  4 收集分类要求
4.1  收集前准备
应根据苗圃植物生长周期、培育计划、修剪操作特点、自然条件等情况,合理安排收集作业计划、作业流程、作业时间、作业设备、劳动力等准备工作。
应根据苗圃植物的分布情况,合理建立临时收集点,就地处理后按照收集路线图集中运往处理场。
4.2  收集与分类
应将非植物废弃物分拣剔除,不得混入石块、铁丝、铁钉、花盆、美植袋、绳子等苗圃作业材料,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
应根据废弃物类别、枝条粗细或用途不同进行简单分类,经捆扎、压缩、初步粉碎等预加工处理后再运输至处置场地。
应将受病菌、病虫危害的植物单独处理,不应直接覆于地表。
5 处置场地要求
5.1  建设要求
处置场可设置在露天、平整开阔地上;应建在地势较高且不易淹水的地方,应有有效的排水系统,或有一定的斜坡泄水;宜有顶棚或固定建筑设施。
处置场应远离苗圃工作区和员工生活区200 m以外。
处置场规模应根据苗圃面积、生产计划、植物类型、废弃物产生量、处置量等因素,设置原料堆放区、筛分区、粉碎区、发酵区、成品区,区域面积根据堆放体积、周转周期、粉碎机械、废弃物处置量等确定。
5.2  机械配置
应根据粉碎要求和处置能力确定粉碎机类型和功率大小。
可根据废弃物体量,选配装载机、翻堆机、搅拌机、粉碎机、筛分机等机械设备。
5.3  环境要求
作业期间,处置场200 m外噪声应小于60分贝。
作业期间,处置场100 m外应无明显气味,苗圃外应无气味。
粉碎机出口应有防尘隔离装置。
处置场渗透液排放应符合GB 8978的有关规定,不可直接排放未经处理的渗透液。
5.4  安全要求
现场操作人员中,电工、机械维修保养工应持证上岗;机械操作工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处置场内应有明显的禁烟、防火标识,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械的有效期、记录结果并及时更换。
场地内应建立发生火灾、机械伤人等重大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工作人员应进行防火灭火的培训。
6 处置方法
6.1  粉碎
对植物废弃物进行粉碎。粉碎后用于堆肥的粒径应小于3 cm,用于有机覆盖物的粒径应小于8 cm。
6.2  堆肥
6.2.1 混料
将粉碎后的植物废弃物与畜禽粪便、氮肥、豆渣、微生物菌剂等进行混匀。碳氮比宜为25:1~35:1。
6.2.2 起堆
将混匀的堆肥物料堆起,厚度30 cm,再覆盖一层田园土,厚度约为1 cm,铺置完成后进行喷水,重复铺置,起堆高度人工翻倒应控制在1.2 m以内,机械翻倒应控制在3 m以内。
6.2.3 翻堆
宜每日测温,及时观察物料温度变化,做到拌匀、通气为宜。
1)升温期:堆体内部温度达到60℃~65℃,应翻堆一次;
2)高温期(65℃~70℃):应2d~3d翻堆一次;
3)降温期(<55℃):应5d~7d翻堆一次;
4)当堆体温度超过70℃时应及时翻堆;
6.2.4 水分控制
堆肥周期内,含水量应控制在50%~60%。
6.2.5 堆肥周期
树叶发酵时间应在30d~45d,枝条发酵时间60d~90d。
6.3  腐熟度判定
测量堆体中心温度,温度降至常温,表明发酵完成。
成品颜色为褐色或黑色。
成品疏松透气,呈絮状或粉粒状结构。
无明显臭味。
pH值在6~8之间。
腐殖酸含量≥15%。腐殖酸的测定按照GB/T 18877执行。
发芽指数≥50%。发芽指数的测定按照DB11/T 840执行。
7 成品应用
7.1  有机覆盖物
粉碎后的木片、木屑,可作为有机覆盖物使用,使用方法可按照GB/T 31755 执行。
7.2  有机肥
畜禽粪便类有机物料添加量高的腐熟堆肥产品可作为有机肥。
7.3  有机基质
腐熟的堆肥产品可直接用作有机基质。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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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团体名称北京林木种苗产业协会
登记证号51110000MJ0118569Q发证机关北京市民政局
业务范围开展策划宣传、行业协调、行业调研、行业自律、专业培训、对外交流、咨询服务、承办委托、编辑专业刊物。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王超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5号楼112室邮编 : 10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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