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AAD 001—2021 互联网广告数据应用和安全技术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AAD 001—2021 |
中文标题 | 互联网广告数据应用和安全技术要求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pplication and security of Internet advertising data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99 (没有标题)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22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杨正军、陈婉莹、霍焰、崔妍、朱岩、王北云、李锐、黄晓林、张亚男、张贝贝、李昳婧、王红恩、欧阳书馨、吴充、周崧弢、王其武、刘力泉、范秋华、邓鸿飞、付艳艳、贾科、姚栋、落红卫、姚一楠、姜敏、张凌欣、申翔宇、李强、刘为华、马良骏、丁新勇、吴沈括、彭晋、孟小楠。 |
起草单位 |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北京巨量引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华为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国双科技有限公司、利欧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尼洱市场研究(上海)有限公司、秒针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腾徽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友盟同欣(北京)科技有限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数据交易中心、北京质子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亦拓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互联网广告是近20年来广告业通过对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综合利用,对商业价值深入挖掘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商业模式,是数据收集、加工、交换和使用密集的行业领域,特别是近年来机器学习算法和神经网络算法在广告行业的流行,使得数据更加成为广告行业的重要基础资源之一,对于数据的各种技术应用和探索也是广告行业特别关注、积极尝试和大量投资的领域。 虽然互联网广告领域对数据收集、加工、交换和使用的需求旺盛,各种技术和应用层出不穷,但是这一领域缺乏一套完整的规范和标准,广告主、媒体、用户、代理商、第三方监测机构之间在数据的收集、加工、交换和使用中的矛盾不断,数据一致性、操作规范性、商业数据安全性、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已经成为互联网广告行业在使用数据中的突出问题。 因此,有必要针对互联网广告行业的数据收集、使用、存储、传输和删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条件下,制定能平衡安全合规和市场需求的标准,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增强数字行业的竞争力,发挥数据要素的商业价值。 为适应信息通信业发展对标准文件的需求,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共同组织制定该团体标准,推荐有关方面采用。有关对本文件的建议和意见,向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和中国广告协会反映。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广告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38575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业务交流 专业培训 展览展示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国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通惠国际传媒广场2号楼4层 | 邮编 : 1001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