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B 0121—2021 合同起草审查指南-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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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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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B 0121—2021 |
中文标题 | 合同起草审查指南 |
英文标题 | Guidance for contract drafting and reviewing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 01 |
国民经济分类 | S9490 其他社会保障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12月07日 |
起草人 | 何力、常金光、李建伟、张雪纯、高晓红、陆小伟、冯雨春、朱海波、王凯、张蕾、傅鹏、侯志伟、杨晨、金宏洲、涂存超、阮啸、王莹、陈一夫、石磊、于婷婷、陈昱、童佳、张伟华、熊定中、李万秋、卫永鹏、李寿双、云闯、吴佳丽、魏嘉、田兴珍、雷霆、张海燕、付希业、王刚、张天文、洪祖运、郑厚哲、方向东、孙在辰、王晓燕、 张利军、解辰阳、喻阳。 |
起草单位 | 法天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律出版社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幂律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北京清律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李宁(中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好未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股份有限公司、海蜂坤行(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之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法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威科亚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伊特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给出了合同起草审查的原则、方法和操作流程。 本文件适用于所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合同的起草审查。 |
主要技术内容 | 合同起草审查指南由“合同起草审查指南-三观四步法、合同起草审查理念、宏观-交易结构、中观-合同形式、围观-合同条款、四步工作流程”等部分组成。 在合同起草审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沟通需求、三观分析、复核、提交”四个步骤,对合同的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全面分析。其中,“沟通需求、三观分析、复核、提交”即为“四步工作流程”,对“宏观、中观、微观”的全面分析即为“三观分析”。 合同起草审查理念是整个合同起草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贯穿“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也贯穿在“四步工作流程”中。 “四步工作流程”是以“三观分析”为主体,加上前面的沟通需求、后面的复核和提交,形成“四步”:沟通需求-三观分析-复核-提交。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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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20905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学术交流 国际合作 成果推广 展览展示 教育培训宣传普及 书刊编辑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建华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中国外文大厦A座804 | 邮编 : 1000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