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GIS 4—2021 无人机综合验证场一般要求-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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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GIS 4—2021 |
中文标题 | 无人机综合验证场一般要求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9.10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44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3月22日 |
起草人 | 廖小罕、谭翔、齐贤德、卢海英、梁卫呜、白文星、王俊伟、刘霞、赵红颖、刘艳光、龚模钦、张妍、任斌、王砚泽、苏郁、薛艳丽、任亚锋、陈超逸、郝春海、查志伟、尹金宽、王一科、韩双立、孙清、李勇、权军、李涛、高文峰、文定梦、周焕波。 |
起草单位 |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无人机应用与管控研究中心、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无人机应用与管控工作委员会、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江西翱翔星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大学、北京清源四维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成都纵横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埃洛克航空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产业研究院分公司、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迅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天海测绘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省金威遥感数据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应测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中智卫安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市万贸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天津市全华时代职业培训学校、北京翔翼飞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中科云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富地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中科遨翔(北京)科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本文件规定了无人机综合验证场的等级划分,以及各等级验证场的场地条件、系统设备、 实验检校配置、专业人员配置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遥感与测绘无人机综合验证场的设计、建设和评估。其他应用领域的无人 机验证场可参考使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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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60689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专业交流 业务培训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王增宁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西街3号A206 | 邮编 : 100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