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TSI 01—2021 小产区产品认定通则-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ATSI 01—2021 |
中文标题 | 小产区产品认定通则 |
英文标题 | General Certification Principles for Small Area Product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S952 社会团体 |
发布日期 | 2021年01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2月01日 |
起草人 | 夏爱民、杨荣坚、高伯海、黄卫东、王寿魁、王红、盂德智、杨关、刘实 |
起草单位 |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小产区认定委员会、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 院、小产区(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方圆万里行应用技术研究院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3 认定原则 3.1 小产区产品认定,以培育乡村品牌为核心,促进乡村振兴战略。 3.2 小产区产品认定自愿申请、公开受理、客观公正、合规认定。 3.3 小产区产品应符合安全、优质、特色和环保要求。 3.4 小产区产品实行数量认定,一品一标、一物一码、溯源防伪。 4 小产区产品分级 小产区产品分为:庄园级、村庄级、乡镇级、县域小流域级。 5 认定机构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小产区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 6 认定程序 6.1 申请 6.1.1 由小产区内产品的经营者,自愿向认定委提出小产区产品认定申请。 6.1.2 申请方在申请小产区产品认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a)小产区产品认定申请书; b)标定小产区产地范围的合规文件和地理位置示意图; c) 小产区产品的执行标准; d) 实物样品; e) 合规的产品检验报告; f) 小产区产品的质量、特色与产地的气候因素、风土条件和人文因素之间的关联性说明材料; g) 产品单产量、总产量等量化指标; h) 其他相关材料。 6.2 受理 认定委在接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不齐全者,告知补齐(自告 知之日起3个月内,过期需重新申请)。对初审合格者发放受理通知书。 6.3 形式审查 6.3.1 认定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6.3.2 形式审查重点:产品执行标准、实物样品、近两年内合规检测报告和小产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6.3.3 对形式审查合格者,发布拟认定公告;对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发出终止认定通知书。 6.3.4 拟认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为复议期。复议期满尤异议的,进入技术审查程序。复议期 内有异议的,由认定委复核: ——异议不属实或不成立,驳回异议; ——异议成立,则发出终止认定通知书。 6.4 技术审查 认定委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进行技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审查要点包括: a)小产区保护范围的公认性或协商一致性; b)产品名称及产品执行标准的规范性; c)产品与标准的一致性; d)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e)产品特色与小产区的气候环境、风土条件和人文因素的关联性; f)产品采用农艺或工艺的独特性; g)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的统一性。 6.5 认定 技术审查合格的,由认定委发布小产区产品认定公告,并颁发小产区产品认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 3年。 6.6 抽查 对认定的小产区产品按6.4内容进行不定期抽查。 6.7 复审 小产区产品认定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方应向认定委提出复审申请,认定委按照6.2~ 6.5的规定复审,并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是否延续。 7 命名及范围 7.1 认定的小产区产品名称由小产区名称和规范的产品名称组成。 7.2 小产区产品认定的范围包括在小产区种植或养殖的产品,以及在小产区采用特定工艺加工生产的产品。 8 专用标志及使用 8.1 小产区产品专用标志由认定委统一制作。 8.2 专用标志使用方式: a)直接加贴在产品或包装物上; b)申请人对产品有特殊要求的,经审查,可采用相应的标识方法。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技术监督情报协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0584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国际合作,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夏爱民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 | 邮编 : 100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