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CPEF 069—2021 森林防火低轨物联网卫星通信系统 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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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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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CPEF 069—2021 |
中文标题 | 森林防火低轨物联网卫星通信系统 建设技术规范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1.140.20 信息学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I657 数字内容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14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15日 |
起草人 | 吕强、雷信生、商利平、叶回春、刘钢、沈洁、贾霞、王捷、马萍、唐尧、 孙谦、邢克飞、张海岩、常凯、夏金龙、刘曙光、张弼尧等 |
起草单位 | 北京国电高科科技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南京屹信航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斯北图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依斯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中林科创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防火通信系统建设项目中低轨物联网卫星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森林防火通信体系中低轨卫星物联网通信系统建设时的设计,设备选型和技术指标选择。 |
主要技术内容 | 5.1.空间段资源 卫星网络利用同步卫星转发器工作,在UHF频段应支持分别或同时工作,在卫星的多个转发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所选用的卫星同一波数应能覆盖全国所有林区,对于国内东北和西南区域卫星信号应局部加强,具体技术指标如下: a)林区内最低卫星UHF波段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应不小于47dBW; b)卫星UHF波段品质因数(G/T)应不小于0Dbw/k; c)卫星转发器应具备线性器; d)行波管放大器功率不小于140W。 5.2.工作频段 工作频段,包括两种: ——上行频段:240MHz-243MHz; ——下行频段:318MHz-320MHz; 400.2-401MHz; 5.3.网络业务平台 卫星网以IP为全网业务的承载平台,支持IP数据、IP语音和IP视频的传输。卫星网设备的每一个终端应支持IPv4,IPv6,TCP,UDP,IGMPv1,IGMPv2,RIP1,RIP2,ICMP,ARP,FTP,SMTP,SNMP,H.323和SIP协议。 5.4.传输业务种类 网内提供语音、视频、数据等综合业务。 5.5.链路传输质量要求 卫星单向链路可用度除便携站点外应优于99.9%,便携站点单向链路可用度不应低于99.7%。 5.6.通信体制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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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2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理论研究 信息交流 业务培训 专业展览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孟繁志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18号3号楼102室 | 邮编 : 1007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