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 5047—2021 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工程设计导则-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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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EC 5047—2021 |
中文标题 | 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工程设计导则 |
英文标题 |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14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D441 电力生产 |
发布日期 | 2021年06月29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闫宾 江献玉 刘殿海 温家华 汤飞熊 张晨敏 马保东 柴建峰 凌超 周喜军 李云龙 张建龙 王昱 刘英伟 林恰 张小帆 潘定才 简华伟 杜克楠 李明阳 刘君成 马传宝 王珏 章亮 肖微 |
起草单位 |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技术经济研究院 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 |
范围 | |
主要技术内容 | 1.0.1 为指导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设计,合理确定道路功能、技术等级、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指标,统一招标阶段道路专题设计文件编制,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设计。 1.0.3 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设计,应统筹规划、合理布置,符合电站总平面布置和电站施工总布置的要求,满足工程建设、生产、检修、消防等交通运输的需要,按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1.0.4 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设计,应遵循和体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原则。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不占或少占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充分利用工程开挖料,降低工程造价。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政策,应减少因修建道路给沿线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并结合绿化或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提高道路环境质量。 1.0.5 抽水蓄能电站场内交通道路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0.6 招标阶段道路设计专题报告编制参照附录C 有关要求执行。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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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40082406-8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约规 管理 标准 定额 可靠性 技能鉴定 培训资质 质量 咨询统计 展览 国际交流 刊物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刘振亚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 邮编 : 1007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