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GDF 00003—2021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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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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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GDF 00003—2021 |
中文标题 |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导则 |
英文标题 | The Guidelines for the Assessment of Nature Education Base for Young Children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18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A18 |
国民经济分类 | P831 学前教育 |
发布日期 | 2021年03月08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3月15日 |
起草人 | 吴道源、何秀英、成利新、骆 桦、孙英宝、 陈 丽、马琳琳、林江川、朱纯燕、周晋峰、 杨晓红、唐 玲、王 静、秦利国、于军香、 张世霞、樊美筠、叶 彬、朱春兰、阎晓霞、 赵义梅、宿伟中、廖晨月、王治河、贾俊丽 |
起草单位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自然教育学术委员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生态社区发展基金、北京学前教育协会、中国绿发会团体标准研发管理中心 |
范围 | 本导则规定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是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资格审核、课程建构、管理培训、评价督导等的重要依据。 本导则确立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理念和一般内容等。 |
主要技术内容 | 为引导、规范与支持学前教育机构实施自然教育,提升学前自然教育整体质量,培养学前儿童良好的生态素养,为生态文明社会打好生态社区的教育基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规定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条件和评定程序等技术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评定,是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资格审核、课程建构、管理培训、评价督导等的重要依据。 本导则确立了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术语和定义、基本理念和一般内容等。 本导则主要包含:前 言 1 适用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评定条件 4.1主体特征 4.2环境及资源 4.3管理保障 4.4人员配备 4.5课程与师资 5 评定程序 5.1 申报 5.2 审查 5.3 结果评定 6 复核 7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的权利和义务 附录一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申请表 附录二 学前自然教育基地评定表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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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 ||
登记证号 | 53100000500009167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募集资金、国际合作、专项资助、业务培训、科学研究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谢伯阳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民和路17号院1号楼-1至5层101 | 邮编 : 102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