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29—2021 科技服务资源集成技术标准规范-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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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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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I 029—2021 |
中文标题 | 科技服务资源集成技术标准规范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gr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ervice Resourc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35.020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M7590 其他科技推广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11月19日 |
起草人 | 黄梦醒、冯文龙、林嘉锋、王禄优、冯思玲、张雨、卢俊星、陈宁江、赵子毅。 |
起草单位 | 海南大学、海南傲为智慧产业有限公司、海南省信息协会、海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广西大学。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科技服务资源的获取方式、集成内容、集成方法的具体标准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科技服务资源的集成、共享、交换等。 |
主要技术内容 | 3.1 服务 服务提供者与顾客接触过程中所产生的一系列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其结果是无形的。 3.2 科技服务 为满足客户需求,服务机构运用科学知识、技术和分析研究方法以及经验等要素提供的无形的非实体的智力服务。 3.3 科技服务资源 科技服务资源是从事科技服务活动的人力、物力、财力以及组织、管理、信息等软、硬件要素的总称,它为科技活动提供了物质保障,也为科技管理、决策和科学研究提供了基本性条件保障。 3.4 科技服务资源数据元素 数据元素是数据的基本单位,具有完整确定的实际意义。科技服务资源数据元素又称数据元或数据项,是通过定义、标识、表示以及允许值等一系列属性描述的数据单元。定义和描述数据元素是为了规定科技服务业所需的基础数据规范,从而使科技资源更易于表示和共享。 3.5 科技服务资源数据基本元素 数据基本元素是数据元素的基础元素,具有可扩展性。 3.6 科技服务资源数据扩展元素 数据扩展元素是在数据基本元素上进行扩展,可满足数据的个性化需求。 3.7 数据提供方 在集成过程中,提供数据的一方是数据提供方。 3.8 数据集成方 在集成过程中,接收并使用数据、集成数据的一方是数据集成方。 4 集成概述 4.1 前提条件 科技服务资源集成相关各方达成集成协议,并对相关接口使用进行授权。科技服务资源提供方开放和发布自己的接口API,集成方使用约定的技术(如SOAP)到特定地址进行访问API,接口通过参数用户名和密码进行鉴权。 4.2 备案要求 科技服务资源集成的耦合程度不同,数据共享和业务流程集成的程度各不相同,科技服务资源集成应该遵循规定,科技服务资源平台与各个子平台进行相互协商,达成相关协议规定,并进行备案。 4.3 基本要求 科技服务资源集成规范要求与集成各方提供的技术集成机制有关,通过在科技服务平台中部署软硬件来实现。集成基本要求从各个层面提出了系统的每个组件应该满足的集成要求。通过不同组件的集成规范基本要求,保证科技服务资源平台具有整体集成能力。除了保证系统的每个组件满足集成基本要求外,还要考虑组件之间的相互关系,保证科技资源平台的整体集成规范。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服务资源集成内容,应按照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集成。对于涉及密码的使用和管理,应按照国家密码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实施。 4.4 集成内容 科技服务资源平台的集成即资源集成,包含数据集成、服务集成。 数据集成是把不同来源、格式、特点性质的数据在逻辑上或物理上有机地集中,为科技服务资源平台提供全面的数据共享,使之相互补充与互惠共赢。 服务集成是把提供不同解决方案的服务有机地集中,从而为科技服务资源平台提供全面的服务支撑。通过子平台的服务进行相交集合,相互为彼此提供服务。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查看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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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