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 043—2021 快递运输车辆装载率规范-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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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I 043—2021 |
中文标题 | 快递运输车辆装载率规范 |
英文标题 | Specification for loading rate of express transport vehical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03.220.01 运输综合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G6020 快递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年01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1月01日 |
起草人 | 张维忠、张宏峰、袁翠梅、陈程立诏、刘晓雷、逄昊、陈军、孙秀恒、严涛、王勇 |
起草单位 | 青岛云智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学、青岛点之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大学威海创新研究院、威海聚威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济南邮区中心局、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青岛邮区中心局 |
范围 | 本标准确立了快递运输车辆装载率规范的概念及其分类,给出了合理在快递行业对货物进行车辆装载的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国内国外快递车辆货物装载率的计算。 |
主要技术内容 | 3.1 体积(重量)装载率 一般情况下,体积(重量)装载率为实际所装货物的体积(重量)/车辆水容积(额定载重量)。 3.2 标记吨位、核定吨位 标记吨位是车辆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质量,核定吨位是货车等货物运输工具设计时在安全范围内可以拉载货物的质量。 3.3 分拣 将快件按寄达地址信息进行分类的过程[GB/T 10757-2011,定义7.3]。 3.4 提高车辆运输装载率 是指在运输距离和运输工具不变的情况下,提高货品装载量的指标。它反映了运输商品的合理配置及运输管理中对路线、客户、订单等信息的掌握程度。 3.5 快递运输要求 运输包括以下要求: a) 在快件的装载和卸货环节,应确保快件不受损害,核对快件数量和质量,如发现异常快件,应及时记录,并注明处理情况; b) 如需转运,应严格按照中转时限转发; c) 应按照规定路由进行运输。若出现特殊情况,致使原规定的路由不适用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并做好记录; d) 应及时录入运输信息,并按规定上传网络[GB/T 27917.3-2011,5.3.4]。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是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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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17650Q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技术开发 信息交流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许军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9号恒兴大厦13F | 邮编 : 100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