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FPIA 3018—2021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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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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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NFPIA 3018—2021 |
中文标题 |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
英文标题 | Composite plywood of surface decorated extremely thin fiberboard with paper impregnated thermosetting resi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9.060.10 胶合板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B70 |
国民经济分类 | C202 人造板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16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9月16日 |
起草人 | 王海东、郑智华、李新兵、王军祥、王冲、胡锡咏、张军、吴旭峰、吕炳军、 韦盛永、郭钊辉、吕斌、贾东宇、杨浩春、刘彬、陈胜、邝行杰、王朝、杜莹、林秋兰、刘德见、 陈所宁、罗韦玮、张博、周恒、黄国焚、李锦龙、阮君冰、王有来、罗荣存、申宗炜。 |
起草单位 | 索菲亚家居湖北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索菲亚家居(成都)有限 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广东粤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东莞市贝辉装饰材料有限 公司、嘉善大王椰整体橱柜有限公司、广西华腾木业有限公司、广西三威林产岑溪市人造板有限公司、 新丰誉桦中纤板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 包装、运输、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采用浸渍胶膜纸饰面的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
主要技术内容 | 3 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2018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以胶合板为基材,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为饰面层的复合胶合板(见图 1)。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composite plywood of surface decorated extremely thin fiberboard with paper impregnated thermosetting resins T/CNFPIA 3018—2021 2 图 1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结构示意图 1—浸渍胶膜纸层;2—超薄纤维板表层;3—胶合板基材。 3.2 光泽 luster 在规定的入射角下,试样的镜面反射率与同一基准面的镜面反射率之比。用百分数表示,可以省略 百分号,以光泽单位表示。 [来源:GB 8807—1988,3.1] 4 分类 4.1 根据表面状态分 a) 平面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b) 浮雕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4.2 按表面光泽性能分 a) 高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b) 亮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c) 亚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d) 超亚光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 5 要求 5.1 外观质量 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双饰面产品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 要求。单饰面产 品的装饰面外观质量应符合表 1 中正面要求,其背面不应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T/CNFPIA 3018—2021 3 表 1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正面 背面 干花、湿花 不允许 不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 板面的 3% 距板边 5mm 内,允许 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5% 污斑 任意1m2内≤3mm2 允许 1 处 任意 1m2板面内 3~30mm2 允许 1 处 任意 1m2内 5~30mm2 允许 3 处 表面划痕 不允许 任 1m2 板面内长度≤100mm 允 许 2 处;影响到装饰层的不允许 任意 1m2内长度≤200mm 允许 4 处;影响到装饰层的 不允许 表面压痕 不允许 任意 1m2板面内 20~50mm2 允许 1 处 透底 不允许 明显的不允许 纸板错位 只允许一边有,宽度不超过 10mm 表面孔隙 表面孔隙总面积不超过板面的 3% 颜色不匹配 明显的不允许 光泽不均 明显的不允许 鼓泡 不允许 任意 1m2内≤10mm2 允许 1 个 鼓包 不允许 每张 3~20mm2允 许有 2 处,不允许 集中在任意 1m2内 每张 3~20mm2允许有 3 处,不 允许集中在任意 1m2内 每张 3~30mm2允许有 3 处, 不允许集中在任意 1m2内 纸张撕裂 不允许 ≤100mm,允许 1 处/张 局部缺纸 不允许 ≤10mm2,允许 1 处/张 崩边 不允许 ≤3mm 龟裂、分层、 边角缺损(公 称尺寸内) 不允许 5.2 规格尺寸及偏差 幅面尺寸,长度2440mm、2800mm,宽度1220mm,特殊尺寸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厚度规格,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各规格尺寸及其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规格尺寸及偏差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 1 厚度偏差 mm ±0.2 2 宽度偏差 mm/m ±1 3 长度偏差 mm/m ±1 T/CNFPIA 3018—2021 4 表 2(续) 序号 名称 单位 要求 4 垂直度 mm/m ≤1 5 边缘直度 mm/m ≤1 6 平整度 % ≤0.3,不允许有 S 型变形(板材厚度≤6mm 不要求) 5.3 理化性能 浸渍胶膜纸饰面超薄纤维板复合胶合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3 规定。 表 3 理化性能 检验项目 单位 要求 备注 光泽 高光 GU >90 亮光 >30~90 亚光 >5~30 超亚光 ≤5 含水率 % 4.0~16.0 内胶合强度 MPa ≥0.45 表面胶合强度 MPa ≥0.60 表面耐冷热循环 无裂纹、鼓泡、变色、起皱等 表面硬度 H ≥2H 亮光、亚光不测 表面耐划痕 ≥1.5N 表面无大于 90%的连续划痕 高光、超亚光不测 表面耐磨 磨耗值 mg/100r ≤80 表面 情况 素色 磨 350r 以后应无露底现象 图案纹 磨 100r 后应保留 50%以上花纹 表面耐干热 达到 4 级以上 表面耐污染腐蚀 素色 达到 4 级以上 图案纹 达到 5 级以上 表面耐龟裂 达到 4 级以上 表面耐水蒸气 达到 4 级以上 耐光色牢度 级 蓝色羊毛布 6 级,达到灰度卡 4 级 气味 级 ≤2 级 甲醛释放量 mg/m3 E1≤0.124;E0≤0.050;ENF≤0.025 TVOC mg/(m2·h) ≤0.50 注:表面耐香烟灼烧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 检验方法 6.1 外观质量 按GB/T 34722—2017中6.1规定的方法进行。 T/CNFPIA 3018—2021 5 6.2 规格尺寸及其偏差 按GB/T 34722—2017中6.2规定的方法进行。 6.3 理化性能 6.3.1 试件制备 试件尺寸及数量见表4。 表 4 试件的尺寸及数量 测试项目 试件尺寸/mm 试件数量/件 光泽 100 × 100 3 含水率 100 × 100 3 内胶合强度 50 × 50 6 表面胶合强度 50 × 50 6 表面耐冷热循环 100 × 100 3 表面硬度 100 × 100 1 表面耐划痕 100 × 100 3 表面耐磨 100 × 100 1 表面耐干热 230 × 230 1 表面耐污染腐蚀 100 × 100 2 表面耐龟裂 250 × 250 1 表面耐水蒸气 100 × 100 1 耐光色牢度 随设备而定 1 气味 150×150×板件厚度 板件厚度≤30mm:10;板件厚度>30mm:8 甲醛释放量 按GB/T 39600—2021规定进行 TVOC 按T/CNFPIA 3002—2018规定进行 6.3.2 光泽 按GB 8807—198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3 含水率 按GB/T 17657—2013中4.3规定的方法进行。 6.3.4 内胶合强度 按GB/T 17657—2013中4.11规定的方法进行,试件需进行平衡处理。 6.3.5 表面胶合强度 按GB/T 17657—2013中4.16规定的方法进行,试件需进行平衡处理。 6.3.6 表面耐冷热循环 按GB/T 17657—2013中4.37规定的方法进行。 T/CNFPIA 3018—2021 6 6.3.7 表面硬度 按GB/T 17657—2013中4.57规定的方法进行。 6.3.8 表面耐划痕 按GB/T 17657—2013中4.39规定的方法进行。 6.3.9 表面耐磨 按GB/T 17657—2013中4.44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0 表面耐干热 按GB/T 17657—2013中4.46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1 表面耐污染腐蚀性 按GB/T 17657—2013中4.41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2 表面耐龟裂 按GB/T 17657—2013中4.36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3 表面耐水蒸气 按GB/T 17657—2013中4.35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4 耐光色牢度 按GB/T 17657—2013中4.30规定的方法进行,蓝色羊毛布为6级。 6.3.15 气味 按LY/T 3236—202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6 甲醛释放量 按GB/T 39600—2021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6.3.17 TVOC 按T/CNFPIA 3002—2018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应包括: a) 外观质量检验; b) 规格尺寸检验; T/CNFPIA 3018—2021 7 c) 理化性能检验中的含水率、内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 龟裂、表面耐水蒸气和气味。 7.3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外观质量检验、规格尺寸检验和理化性能检验中的全部项目。正常生产时,每年不 少于两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辅材料及生产工艺发生较大变动时; b) 停产3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新产品投产或转产时; d) 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7.4 抽样方案 按GB/T 34722—2017中7.2规定的方法进行。 7.5 判定规则 7.5.1 理化性能的单项判定 样品的理化性能符合下列要求时,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试样的含水率的算数平均值符合表3的要求,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试样的内胶合强度、表面胶合强度的算数平均值符合表3的要求,且合格试件数≥5件时,判定 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试样的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硬度、表面耐磨、表面耐干热、表面耐污染腐蚀、表面耐龟裂、 表面水蒸气及耐光色牢度的每一试件均达到标准要求,该试样的上述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 不合格。 ——气味测试结果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按LY/T 3236—2020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甲醛释放量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按GB/T 39600—2021规定的方法进行。 ——TVOC判定规则和复检规则按T/CNFPIA 3002—2018规定的方法进行。 ——当样品试样所需进行的各项理化性能检验均合格时,该批产品理化性能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 合格。 7.5.2 综合判定 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尺寸、理化性能检验结果全部达到相应等级要求时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否则 判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应标明产品名称、商标尺寸规格、等级、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气味等级、生产日期等标识。 T/CNFPIA 3018—2021 8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按不同类型、规格、等级分别包装。每个包装应注明生产厂名、厂址、品名、执行标准、 商标、规格、甲醛释放限量等级、气味等级、张数、防潮以及盖有合格章的标签。 8.3 运输 产品的运输方式由供需双方商定。在运输时应避免划伤表面和磕碰,且防雨、防潮、防晒和防火。 8.4 贮存 产品的存放基础应平整,码放应整齐、板面不得与地面接触,并按不同类别、规格、等级堆放,每 垛应有相应的标记。贮存地点应防雨、防潮、防晒且远离火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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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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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 | ||
登记证号 | 50000375-0/社证字第3276号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技术交流 专业展览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石峰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土城路13号金孔雀大厦B座6288 | 邮编 : 10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