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CIF 0124—2021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矿物源腐植酸肥料-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
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CIF 0124—2021 |
中文标题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技术规范 矿物源腐植酸肥料 |
英文标题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een-design product assessment— Mineral humic acids fertilizer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13.020.20 环境经济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Z 04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2 肥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7月01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10月01日 |
起草人 | 郑继亮、刘成龙、盖磊、李三省、马小春、熊素玉、开艺兰、王玉娟、曹婧怡、李慧敏、张风梅、李双、李小飞、孙颖、宿新泰、刘锐杰、王静、李建峰、胡艳飞、马瑜、张媛、孙文广、林世卿、马瑞杰、李雪。 |
起草单位 | 新疆心连心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产品质量检验所、昌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所、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华南理工大学、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对外合作中心、昌吉州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设计产品矿物源腐植酸肥料的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要求和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矿物源腐植酸肥料的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
主要技术内容 |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单位 指标方向 基准值 判定依据 资源属性 原材料使用 应使用的原料 - - 1、应使用含腐植酸为主的泥炭、褐煤、风化煤、油母页岩等有机矿物制作的矿物源腐植酸原料。 2、宜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能够应用于矿物源腐植酸肥料生产且无其他毒害等副作用的原料,不应添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使用的产品作为原材料。 提供企业声明或第三方检验证明材料 不应添加的助剂种类 - - 1、国家禁止使用的色素、颜料和染料。 2、国家禁止使用的表面活性剂。 3、对环境、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激素等添加物。 包装材质 - - 鼓励使用可重复利用的包装材质 证明材料 能源属性 腐植酸尿素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 二氧化碳压缩机汽轮机驱动:135 依据GB 2589、 GB 32035检测方法提供证明材料 二氧化碳压缩机电动机驱动:116 腐植酸复合肥料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 团粒法 17 依据GB 2589、 HG/T 5047检测方法提供证明材料 塔式喷淋 14 腐植酸喷滴灌肥料 kgce/t ≤ 14 依据GB 2589检测方法提供证明材料 腐植酸磷酸一铵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 传统法 粒状 283 依据GB 29138检测方法提供证明材料 粉状 270 料浆法 粒状 183 粉状 180 腐植酸磷酸二铵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kgce/t ≤ 传统法 粒状 280 依据GB 29139检测方法提供证明材料 料浆法 粒状 208 环境属性 废气中的颗粒物 mg/m3 ≤ 50 GB/T 16157 废气中的氟化物(以 F计) mg/m3 ≤ 8 HJ 480、 HJ 481 废气中的二氧化硫 mg/m3 ≤ 200 HJ 482、 HJ 483 废气中的氮氧化物 mg/m3 ≤ 200 HJ/T 42 废水 COD mg/L ≤ 70 HJ/T 399 pH值 / / 6.0-9.0 GB/T 6920 废水中的氨氮 mg/L ≤ 15 HJ/T 537 废水中的总磷(( 以P 计) mg/L ≤ 1.0 HJ/T 671 废水中的砷 mg/L ≤ 0.3 GB 7485 废水中的氟化物 mg/L ≤ 10 GB 7484 产品属性 总镉 mg/kg ≤ 3 依据GB 38400检测方法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总汞 mg/kg ≤ 2 总砷 mg/kg ≤ 15 总铅 mg/kg ≤ 50 总铬 mg/kg ≤ 50 总镍 mg/kg ≤ 300 总钴 mg/kg ≤ 40 总钒 mg/kg ≤ 130 总锑 mg/kg ≤ 10 总铊 mg/kg ≤ 0.1 缩二脲 % ≤ 0.9 注:符合本文件,但能源属性未明示要求的其它矿物源腐植酸肥料,应符合其行业产品能耗先进值。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
团体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715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成果鉴定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傅向升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 邮编 : 1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