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PCIF 0169—2021 锂电池废料回收产物 电极材料粉-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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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PCIF 0169—2021 |
中文标题 | 锂电池废料回收产物 电极材料粉 |
英文标题 | Recycling products from lithium-ion battery wastes— Selected electrode material powder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71.060.99 其他无机化学品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G 14 |
国民经济分类 | C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30日 |
实施日期 | 2022年04月01日 |
起草人 | 李长东、王敏、赵小勇、甄爱钢、周游、张胜英、郭永欣、陈若葵、彭正军、孔繁振、李红杰、杨裴、郭明英、范国强。 |
起草单位 |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青海盐湖研究所、北京赛德美资源再利用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天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赛德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锂电池废料回收产物电极材料粉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锂电池生产废料及回收锂电池制得的电极材料粉。该产品主要用作生产钴盐、镍盐、锰盐、镍钴锰三元氢氧化物、碳酸锂等的原料。 |
主要技术内容 | 项 目 指 标 Ⅰ 类 Ⅱ 类 Ⅲ 类 一 型 二 型 一 型 二 型 镍钴合量(Ni+Co)w/% ≥ 35.0 16.0 — <0.02 — 锰(Mn)w% ≤ 18.0 15.0 ≥35.0 <0.1 — 锂(Li)a w/% ≥ 5.0 3.0 4.0 3.0 2.0 铜(Cu)w/% ≤ 2.0 3.0 1.0 0.1 2.0 铁(Fe)w% ≤ 0.5 2.0 0.1 ≥27.0 ≥17.0 铝(Al)w% ≤ 1.0 4.0 1.5 0.3 3.8 氟(F)w% ≤ 0.1 0.5 0.1 — — 磷(P)w% ≥ — — — 15.0 10.0 铅(Pb)w% ≤ 0.005 0.02 0.005 0.005 0.005 镉(Cd)w/% ≤ 0.005 0.02 0.005 0.005 0.005 铬(Cr)w% ≤ 0.005 0.01 0.005 0.005 0.005 粒径/mm ≤ 0.25 0.25 0.25 0.25 0.25 a 如为采用优先提锂工艺的Ⅰ类产品,其锂指标参数可供需协商确定。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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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715X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行业管理 专业展览 业务培训 成果鉴定 书刊编辑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傅向升 | ||
依托单位名称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安慧里四区十六号楼 | 邮编 : 1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