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STE 0119—2021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轻型货车-团体标准
目录
标准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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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 现行 |
标准编号 | T/CSTE 0119—2021 |
中文标题 | “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纯电动轻型货车 |
英文标题 | Assessment requirements for forerunner standard — Battery electric light-duty transport vehicles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43.080.99 其他商用车辆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
国民经济分类 | C3650 电车制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7日 |
实施日期 | 2021年09月28日 |
起草人 | 欧阳、孟再强、王鹏、孙瀚文、杨育林、何云喜、李航、邓建明、施佳能、薛伟光、刘海莲、王美红、谢佶宏、程波、钟华玉、吴朝、何毅波、吉春宇、彭俊、杨宝军、盛吉照、周贤勇、韩增超、焦志浩、张静旭、李正波、刘峰谷、柏世涛、刘博鑫、邵凡磊、管金鑫、金晨红、杜利锋、杨朔、赵学智。 |
起草单位 |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西五十铃汽车有限公司、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现代商用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驰汽车实业有限公司、重庆长安跨越商用车有限公司、华晨鑫源重庆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汽商用车技术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轻型货车“领跑者”标准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4500kg,总长度不大于6000mm的N1类、N2类纯电动轻型货车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相关机构在制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方案时可参考使用,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使用。本文件提出的纯电动轻型货车,分为N1类纯电动封闭式货车和N2类纯电动厢式轻型货车(不包含冷藏车)。 |
主要技术内容 | 4.2评价指标分类 4.2.1 纯电动轻型货车“领跑者”标准中所包括的指标分为基础指标、核心指标和创新性指标。 4.2.2基础指标包括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4.2.3 核心指标包括动力、制动、续航、噪声;核心指标分为三个等级,包括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基准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 4.2.4 创新性指标为环境适应、充电效能、运营效率、安全可靠,划分成基准水平、平均水平、先进水平三个等级,其中先进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的5星级水平,平均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4星级水平; 基准水平相当于企标排行榜中3星级水平。鼓励根据条件成熟情况适时增加与产品性能和消费者关注的相关创新性指标。 |
是否包含专利信息 | 否 |
标准文本 | 不公开 |
团体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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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名称 |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 | ||
登记证号 | 51100000500002731K | 发证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业务范围 | 学术交流 书刊编辑 科学普及 业务培训 国际合作 咨询服务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检良 | ||
依托单位名称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学院南路86号 | 邮编 : 100081 |